❶ 有獻血證親人可以免費用血嗎
有獻血證親人可以免費用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享有如下用血權利:無償獻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費用血的權利。無償獻血者(不包括自身儲血)累計獻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獻血量的三倍免費用血;累計獻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終身免費用血。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需要臨床用血的,可以按獻血者實際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一、獻血證直系親屬范圍
多數地方規定的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有些地方地方還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以獻血地血站的無償獻血者用血返還規則為准。臨床用血的,可以按獻血者實際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二、直系親屬范圍包括哪些人
1.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根據路程遠近,企業還應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工資。
2.爺爺、奶奶是直系親屬,但依據國家對於喪假的規定不在使用喪假的范圍。
3.目前我國的法律對於直系親屬定義、范圍比較模糊,一般認為直系親屬的范圍廣於直系血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一)直系親屬不僅包括自然血親還包括擬制血親,直系血親只包括自然血親。例如:父母,子女。直系血親僅指親生父母和子女,直系親屬既包括親生父母和子女,還包括養父母和子女以及有撫養和贍養關系的繼父母和繼子女。
(二)直系親屬包括部分直系血親和配偶。例如:在戶口和有些表格中直系親屬為:配偶,父母,子女三者。
(三)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配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例如:有些喪假的適用條件為: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死亡。這里的血親包括擬制血親。
(四)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配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第十四條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准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