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用水電費占總造價的百分比是多少
工程水電費用,在定額總說明中都有明確的說明,一般占工程造價的(商品混凝土)1.2%、(現場攪拌混凝土)1.8-2%。
工程水電費,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方在施工現場消耗的全部水、電費用,一般按照平方米單位計取。工程水電費按分部分項綜合單價計入,所提(包括定額所綜合的)工程水電費除工程上用的工程水電費外還包含了臨時用水、電的費用和生活用的水電費。
工程施工費用
包括房屋、建築物、設備基礎等的建築工程,管道、輸電線路、通訊導線等的敷設工程,特殊爐的砌築工程,金屬結構工程,上下水道工程,道路工程,鐵路工程,山掘進工程,以及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等各種需要安裝設備的裝配、裝置工呈等的施工費用。
其中房屋等建築物工程施工費用,除了包括其本身的施工費用外,還應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預算內的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的價值。
設備安裝工的施工費用以及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個設備進行的試車費用,一般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企業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子項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