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開業購買的發票開具雨傘 瓷杯等 如什麼會計科目
既然是送人的東西,可以列為銷售費用-業務接待費
銷售費用,用來核算企業在產品成本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運輸綱、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廣告費和為銷售本企業產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及福利費、業務費等經營費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0〕57號)規定:"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往來及其它活動中,為其它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對個人取得該項所得,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其他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所得的單位代扣代繳。"對此目前尚未見到相關優惠政策。
B. 共享雨傘下月進入上海先投放在各大商場是真的嗎
據新聞晨報,共享雨傘要來上海了?近日,有不少網友反映,在廣州地鐵站站廳出現了幾台名為「魔力傘」的共享雨傘終端機器,市民只需要掃碼充值就可以自助取走一把長柄雨傘。根據「魔力傘」平台負責人沈巍巍透露,下月起,共享雨傘的終端機器入駐上海。
此前,上海就有數萬把地鐵愛心傘投放在各個不同的站廳供市民借用,但是因為借傘未歸的情況出現太多次,導致目前「在崗」的愛心雨傘寥寥無幾。對於此番共享雨傘的投放地點,沈巍巍表示,在上海的投放將會與廣州有所不同,「魔力傘」最先將會被投放在上海各大商場內部。
不過,相比借傘的快捷,不少網友表示,還傘過程中會出現更多的問題。由於共享雨傘的傘柄上帶有電子標簽,用戶在還傘的時候只需將傘放回任意一台終端機器就會自動亮燈確認還傘,「如果終端機器的指示燈沒有亮起,就不確定是不是還傘成功了。」有網友表示,在出現疑惑的時候撥打客服電話咨詢,但是連撥三次都無人接聽。
新聞釋疑
如何對需求作出准確判斷?
雖然共享雨傘還未正式在上海鋪設,但是此前,同樣套上「共享」標簽的共享單車就曾引發過不少問題。以廣州為例,進入多雨季節就不免引發市民對雨傘的大需求量,但是到了晴天,使用雨傘的用戶就會大大減少,此外,終端機器放多了會造成浪費、占據公共空間,放少了就又會顯得供應不足,共享雨傘究竟應該如何才能做到對實際信息的准確判斷?
沈巍巍表示,在「魔力傘」的後台,可以根據用戶的每一次掃碼做到數據監測,「未來可以通過這樣的一套數據模型准確預測哪些地方更加需要共享雨傘。」
共享雨傘是否會遭遇像共享單車一樣被大量破壞的情況?沈巍巍表示,在初步投放的幾個月內還沒有很多人為刻意破壞的情況。而且「魔力傘」提供的雨傘主要是由各生產廠家提供,所以,一旦共享雨傘在使用過程中遭遇到損壞,可以直接將雨傘回收給那些廠家,讓廠家進行維修。
押金是否能防雨傘被盜?
共享雨傘的內部也並未安裝任何可以對雨傘進行准確定位的智能技術,一旦遭遇使用雨傘之後不歸還的情況,「魔力傘」的相關管理人員是否也無可奈何?
實際上,上海很多年前就曾在各個不同的站廳內部投放過不下10萬把地鐵愛心傘,供給下雨天忘記帶傘的市民隨借隨用。但是據不少網友表示,現在上海地鐵站內幾乎難見愛心傘的蹤影。記者近日分別走訪莘庄、徐家匯、人民廣場等地鐵站後發現,早在很多年前地鐵站內就已經不再提供出借愛心傘的服務。莘庄站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說,由於借出去的雨傘很少有市民歸還,所以站內在很早之前就取消了出借愛心傘的服務。徐家匯站的工作人員也表示,「之前愛心傘的位置設置在10號出口,只要在我們這里登記就可以借用,不用付錢。」卻因為前來歸還的市民人數太少,甚至有些市民留下了假信息,導致地鐵工作人員根本無法繼續追蹤,原先的便民服務措施遭遇瓶頸,到現在地鐵愛心傘早已寥寥無幾。
對此,沈巍巍表示,共享雨傘在操作上需要經過取傘和還傘兩層確認,為了防止雨傘被順走,才會讓市民先充值押金,「一直不還傘就會一直計費。」未來,在上海投放之後,如果發現有用戶在取傘之後7天都未及時歸還則視作雨傘丟失,屆時將會把押金扣除。
據了解,現在市面上一把雨傘最低售價也在30-40元之間,而一把共享雨傘的成本價大約在20元左右,市民只需充值30元即可使用雨傘。一旦市民順走雨傘放棄原先的賬號,即便將押金全部扣除,「魔力傘」團隊也無計可施。
為何不先投放上海地鐵?
不同於共享雨傘在廣州地鐵站廳的投放,沈巍巍明確表示,在上海的投放地點將會率先選擇各大商場內部。據了解,目前上海部分商場也提供了借用雨傘的服務,但是不同商場的押金數額不相同,以七寶萬科為例,借用一把雨傘需要支付50元的押金,在7天內憑押金單還傘取回押金。莘庄的凱德龍之夢則需要100元的押金才可以借傘。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上海的各大商場都會在下雨天時安排工作人員站點在商場門口,為市民的雨傘套上塑膠袋,從而防止商場內因雨傘滴水造成過於濕滑的環境。現在,共享雨傘的終端機器投放地點放置在商場內部,市民一旦在商場內的某一台終端機器上取用雨傘後,勢必需要將濕漉漉的雨傘帶入商場,才能實現在另一台機器上歸還。
是「共享」還是「租賃」?
沈巍巍明確表示,「魔力傘」的經營模式就是走了一條共享單車的路。但是隨之而來另一種聲音則是:共享雨傘到底是實現了共享還是只是一種租賃行為?
對此,復旦大學數字與移動治理實驗室主任鄭磊表示,所謂「共享」,其實是一種更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過去社會,人類更多的習慣是一種「擁有」的方式,但是現在有很多東西都是閑置的,「隨著新的互聯網技術的產生,我們調配資源的能力大大增加。」
鄭磊解釋道,有數據顯示,現在一個人家裡只有20%的東西是經常被使用的,80%都是被閑置的,為了不讓更多的資源被浪費,市場上就會出現越來越多的共享模式,因為歸根究底,共享改變的是從擁有到使用的過程,「而這些事情以前做不到,現在有了互聯網就可以做到。」鄭磊說。
對於這么多的「共享經濟」到底實現的是一種共享還是一種租賃這個問題,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黃少卿表示,現在的很多「共享經濟」已經不能夠稱之為公益行為,而是更典型的商業行為。「共享經濟過去的起源就叫聯合消費,所以共享經濟就是一種消費的問題,所有的人都可以消費它。」
C. 單位購買平時供員工使用的雨傘、創可貼算勞保用品嗎如果不是要入什麼科目
可以算單位福利,計提福利費。或者算管理費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