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競爭費用,不可競爭費用包括哪些
可競爭費用包括了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運輸工程、建築物超高費及管理費、利潤等,競爭費用主要是為了在投標報價中突顯出投標單位自身的競爭力的費用。
不可競爭費用是指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這些費用都是固定的,原則上包括規費和稅金。
規費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省級政府或省級權力部門規定的必須繳納或計取的費用。具體包括:住房公積金、工程排污費、社會保險費等,其中社會保險費又包括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
(1)如何處理可競爭費用擴展閱讀:
規費是現代社會許多國家在對一部分單位和個人提供特殊服務時所收取的帶有工本費性質的一種收費。這種收費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在服務中所耗費的實物成本(如證書成本、登記賬表成本等)。規費的計算,各個地區和地方都有不同的計算標准。
規費公式:規費=計算基數X規費費率
一、工程排污費
是指施工現場按規定繳納的工程排污費。在最新出版的《河北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已經將工程排污費列入了企業管理費。
二、社會保險費:
1、養老保險費:是指企業按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2、失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3、醫療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4、生育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
5、工傷保險費(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費):是指按照建築法規定,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建築安裝施工人員支付的工程意外傷害所繳納的費用。
三、住房公積金
是指企業按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Ⅱ 如何認定低於成本價投標
一、如何認定低於成本價投標
1、認定低於成本價投標的方法如下:
(1)將標底價格分為,不可競爭費用如規費、稅金等以及有限競爭費用;
(2)將不可競爭費用直接計入成本;將完全競爭費用從標底價格中扣除;
(3)將不可競爭費用與調整後的有限競爭費用相加得到投標人的企業個別成本,如果投標人的報價低於認定的企業成本,將按廢標處理;否則為合理低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在我國投標的條件是什麼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3、沒有處於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