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勞務費是什麼,勞務費如何做賬
法律分析:勞務費,即個人所得稅中的勞務報酬是指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僱傭的各種勞務所取所得的,它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區別在於勞務報酬是獨立個人從事自由職業取得的所得,而工資薪金所得屬於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系。
勞務費賬務處理方法如下:
1、收到勞務費收入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
2、發生的勞務費支出
借: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成本)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工資等)
3、提稅金
借: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營業稅、城建稅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4、結轉稅金
借:本年利潤
貸: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