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研發費用 調整
研發支出就是科目單獨歸集了,最後還是要轉入管理費用的啊,你如果要調賬,也是研發費用一借一貸同時調整,如果要加劇扣除需要立項,並且備案,很麻煩的
B. 研發費用的稅收籌劃
可以按照以下文件要求進行籌劃,具體方法可以多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企業用於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從稅法和實施條例可以看出,以研發費用是否資本化形成無形資產為標准,分兩種方式來加計扣除,但其准予稅前扣除的總額是一樣的,即都是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的150%。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技術創新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88號)對哪些屬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企業研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包括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整費,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試制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實驗費,研究機構人員的工資,用於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的折舊,委託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科研試制的費用,與新產品的試制和技術研究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
適用范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企業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政策適用范圍的通知》(財稅[2003]244號)規定,所有財務核算制度健全,實行查賬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各種所有制的工業企業,都可以享受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新的《配套政策》對加計扣除的企業沒有任何規模或身份的限制。
稅務管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4]82號),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的審批項目已取消,納稅人可根據稅收政策規定自主申報扣除。但是,取消審批不等於取消管理。企業必須賬證健全,能從不同會計科目中准確歸集技術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
企業在自主申報扣除時應注意:
一是納稅人享受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的政策,必須賬證齊全,並能從不同會計科目中准確歸集技術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
二是納稅人在年度納稅申報時應當報送技術項目開發計劃(立項書)和技術開發費預算,技術研發專門機構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上年及當年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項目和發生額的有效憑據等有關材料。
三是納稅人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凡由國家財政和上級部門撥付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也不得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四是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在按規定實行100%扣除基礎上,允許再按當年實際發生額的50%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企業年度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當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結轉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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