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房後還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新房交房後還需要繳納的費用:一、新房交房稅費:1、契稅:普通得住房標准按照1.5%收。購買9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普通住房,且是個人首次購買的按1%徵收。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業主與售樓方需要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 業主應當按購房款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房款尾款:根據雙方合同約定。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裝修管理費。垃圾消納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並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 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和個人外,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稅務登記證件的式樣,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㈡ 收房時需要繳納的費用
業主收房時一般需要繳納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房屋面積差價、延期交房違約金等費用。若業主委託開發商辦理產權證,還需交契稅和房屋產權登記費。目前國家規定契稅徵收稅率為3%至5%,具體要以當地政策為准。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稅按1%徵收。
一、收房時需要繳納的費用
1、契稅
目前國家規定契稅徵收稅率為3%至5%,具體要以當地政策為准。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稅按1%徵收。
2、住房維修基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房屋尾款
關於這個尾款一般是根據雙方合同規定,在交房時候把房屋尾款付清,對於貸款買房的業主來說,這就意味著你們該辦理貸款了。
4、房屋面積差補款
這部分款項可以是業主交給開發商的,也可能是開發商補退給業主的,這就要看合同規定面積和實際測量面積的差來確定。所以在收房時候要根據《面積實測表》(測繪部門總結的)來計算誤差。
5、證照印花稅
證照印花稅:5元/本。工本費:10元/本。
二、不收房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1、對屋主
對於屋主來說,將會失去期限利益,並且還要承擔一些物業費的違約金,據相關規定顯示,如果是業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就會默認業主同意收房,並開始收取物業費,就是還沒辦理入住手續入住這一段時間還是要支付物業費的。
2、對開發商
(1)承擔在房屋未交付前的損毀、滅失風險
有相關規定在建築物交付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後由買受人承擔。所以這段時間里,開發商仍然要對房屋負責,萬一發生了損毀、滅失的事故,開發商仍然要承擔責任。
(2)開發商仍然要對銀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在借款合約中,一般是由開發商去承擔辦理產權證的,若無法順利收房,開發商要就我們的貸款向銀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一旦我們不按期還款,銀行就能起訴開發商,所以只有在辦好了產權證,並交付給銀行質押,開發商的擔保責任方能解除。
(3)面臨逾期交房被起訴的風險
一旦無法順利交房,屋主就有權利起訴開發商,雖說開發商不一定會敗訴,但要為此請律師,出庭,甚至還要面臨二審,很麻煩,弄不好還會敗訴,承擔敗訴的後果。
房屋購買者應清楚了解房屋的公攤面積和實際面積,在驗收時要檢查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面積。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的,應要求開發商在限定的時間內進行維修,並簽訂書面承諾書,超期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在驗收時還要看房屋周圍的配套設施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一、關於契稅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惠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並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於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並將不誠信記錄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按照便民、高效原則,房地產主管部門應按規定及時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稅務機關應對納稅人提出的稅收優惠申請限時辦結。
(四)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房地產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縣級以上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辦理不動產權利登記時,根據不同情形,收取不動產登記費。
(一)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行房屋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一體登記。原有住房及其建設用地分別辦理各類登記時收取的登記費,統一整合調整為不動產登記收費,即住宅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登記,收取一次登記費。規劃用途為住宅的房屋(以下簡稱住宅)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申請辦理下列不動產登記事項,提供具體服務內容,據實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
1、房地產開發企業等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合法建設的住宅,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2、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購買住宅,以及互換、贈與、繼承、受遺贈等情形,住宅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
3、住宅及其建設用地用途、面積、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以及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等,申請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
4、當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設用地設定抵押,辦理抵押權登記(包括抵押權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
5、當事人按照約定在住宅及其建設用地上設定地役權,申請辦理地役權登記(包括地役權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
為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減輕登記申請人負擔,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不動產登記,登記收費標准為零。
(二)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辦理下列非住宅類不動產權利的首次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
1、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或者海域使用權;
2、無建築物、構築物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3、森林、林木所有權及其佔用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或者使用權;
4、耕地、草地、水域、灘塗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5、地役權;
6、抵押權。
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辦理不動產查封登記、注銷登記、預告登記和因不動產登記機構錯誤導致的更正登記,不得收取不動產登記費。
㈢ 交房時還要交什麼費用交房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除了首付款之外,交房時需要交納的錢也不是一筆小數目,很多人在交房之前都會提醒我們先准備好一筆資金,那麼交房時還要交什麼費用?交房時要注意哪些問題?其實除了需要繳納稅費之外,需要繳納給開發商和物業的費用也不在少數。
一、交房時還要交什麼費用?
新房交房稅費
1.契稅契稅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向國家交的稅。業主入住時不需要向開發商交納契稅,等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證之前自己到稅務局直接辦理。
2.公共維修基金此項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
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1.房款尾款:新房交房業主就得把房貸尾款給付清,這個根據雙方合同約定進行就可以。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進行多退少補。
3.裝修變更費用:有的業主會在房屋裝修上進行變更,所以涉及的費用等相關問題一般會簽訂補充協議,這一部分費用需要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收取。
新房交房物業管理費用
絕大多數情況會被要求先繳付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因為物業公司從開發商手中接過小區的管理權之後,馬上就要為小區的後續建設和養護開展工作,所以先行收取一定的物業費,不但是降低運營風險的一種做法,也是使物業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其他各種收費
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對此可以拒絕。具體可見《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構成管理辦法》,該文件明確規定對於新建住宅,所有基礎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和安裝費用都應包涵在房價之內。那麼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時另行收取的,都屬於「未予標明的費用」。同樣,購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線電視、熱水、門禁系統、寬頻系統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時需另外收取費用的,在交房時也不應就相關項目收取各種名義的初裝費、開通費。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設備,則可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費。
二、交房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當然,交房並不只是交錢而已,作為業主來說,交房時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項,確保安全安心的交房。
1.天花不齊整。有些樓盤的天花板會出現成波浪形、天花板和窗檯線、門框線也會出現不平行、飄窗不齊整等問題。在後期裝修過程中,業主可以自行修正。
2.牆體不垂直。有些樓盤則會出現牆角歪、牆線歪、牆面不垂直不齊整、飄窗牆體傾斜等問題。這些問題嚴重者,業主應找開發商洽談,如何彌補。
3.入戶門刮傷嚴重。業主在驗房時,也要注意觀察自己的入戶門是否存在刮傷、有凹洞、塗灰馬虎等問題,甚至,有些樓盤會存在一些門鎖開啟不靈活的問題。業主應在驗房時及時解決這些小問題,避免後期給生活帶來不便。
4.窗戶存在安全隱患。有些樓盤的陽台窗戶會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以及設計不合理等問題,如果是統一安裝的窗戶,這就成為一個樓盤的普遍性問題。遇到這樣問題時,業主可集體與開發商協商解決,畢竟安全最重要。
5.窗檯不合縫。在驗房的過程中,業主要特別注意自家的窗檯是否合縫。有些樓盤的窗檯不合縫,部分外牆密封膠沒有做好,雨天容易滲水,後期將給生活帶來不便,這些問題若業主不介意,建議在後期裝修過程中,自行加強防水措施。
6.滲水現象。有些樓盤會出現天花板、衛生間的牆面、地面出現滲水問題;在後期裝修過程中,要做好防水補漏等措施。若在裝修後才發現這些問題,重新補漏等問題將極大困擾業主的生活。
7.空鼓現象。有些樓盤會存在牆面的空鼓現象,這種現象如果大面積存在,將給業主未來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而為了減少業主發現這種問題,有些開發商會將所有待收房的牆面、天花全部塗上一層白灰,導致一些空鼓問題不能直觀的檢查出來。
交房時還要交什麼費用?可別只關心交錢的問題,交房時需要注意的這些事項對於我們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
㈣ 交房需要交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交房需要交的費用有:按房款2%至3%交納公共維修基金;按業主的產權面積交納物業費;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納供暖費;面積正負百分之三,金額多退少補的房屋面積差價等。
1、契稅。房屋是帶有商品屬性的,所以購房也需要繳納稅款,契稅的計算跟房屋的價格有直接的關系,並且是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標准收取的。這筆費用必不可少,如果購房者沒有交契稅就無法辦理房產證,在實際操作中,還是要先繳稅,然後憑拆遷協議再到當地的稅收部門辦理退稅。
2、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跟契稅一樣都是屬於買房必不可少的一筆費用,一般繳納這兩項費用都不會存在什麼爭議。通常情況下,購房者是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全體業主所繳納的房屋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會存入專項賬戶中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物業費。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經常產生矛盾,所以針對物管費的繳納還是有很多爭議的。物業費的計算是從業主接房的時候開始的,所以業主收房後就要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了,物業費一般是半年或者是一年為單位交納。房子越大費用就越多,業主最好提前准備好,另外,還要注意之前簽訂的物業合同,具體的物業管理費用要以合同約定為准。
4、其他費用。除了上述三筆佔比比較大的費用外,根據不同的情況接房的時候業主可能還會交納其他的一些費用。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但這些費用不是必須要交的,業主可以自願選擇。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契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