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服務費超過多少算違法
貸款服務費與利息之和的利率不超過年化36%即為合法。
我國對貸款機構有特定法律,要求各貸款機構的最高年利率不能超過36%。貸款機構可以按經營規定收取貸款服務費,但是貸款服務費必須納入貸款費用中,與貸款利息、處罰金等總的佔比不能超過貸款金額的36%。借貸公司以平台管理費和服務費名義,變相收取的高額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貸款服務費與利息過高的起訴流程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