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探親報銷費用規定
法律分析:探親路費規定的內容主要是:(一)可予報銷路費的標准。1.乘火車(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職級,一律報硬席座位費。年滿五十周歲以上並連續乘火車四十八小時以上的,可報硬席卧鋪費。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❷ 以探親的名義去異地住院,醫療保險能給報銷嘛
可以的。
醫保異地報銷:
1、一般不能跨地區使用;
2、特殊情況下,出差、探親、休假等原因在異地發生的緊急住院醫療費用,應按照參保所在地醫療保險辦法的具體規定進行費用報銷。一般在急診的情況下,允許就近診治。治療後,憑治療醫院出具的有效憑證回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
3、另外如果已經退休的,身邊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參保地的醫保中心申請退休人員異地安置,辦好後就可以在××選擇一到兩家定點醫院就醫,費用先自己墊付,然後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4、對於長期駐外職工,也可申請醫保異地安置,由單位申請,辦好後就可以在××選擇一到兩家定點醫院就醫,費用先自己墊付,然後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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