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了5年的醫保中間停了2年能補交嗎
交了五年的醫保,中間停了兩年的話是不能補交了,中間停了兩年是需要重新續交的,連線重新開始算的,因為一般醫保停了三個月就會重新計算年限。
社保卡辦理具體如下:
一、辦理條件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電話向申領網點預約或直接前往街道(鎮)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
申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表(集體戶口市民需要攜帶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二、辦理資料
1、寫完備的社會保障卡發行注冊申請表;
2、會保障卡發行籌備情況說明;
3、合全國統一規范要求的應用領域和卡內應用文件結構(包括本地擴充的應用領域和指標);
4、照統一要求設計的卡面樣式;
5、地區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6、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辦理流程
(1)首次申請辦卡的員工到市公安機關認可的第二代身份證聯網照相館拍攝數碼照,並向照相館索取《XX市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
同時在回執上工整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方便辦理。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但是遺失需要重新辦理的員工不需要提交數碼照回執。
(2)已辦理網上申報的企業可以直接在網上申請制證。首先列印製證清單,將需制證員工數碼照回執(遺失補辦卡不需要此回執)按所列印的制證清單的人員順序進行排列並且附於清單後,並提供員工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3)未辦理網上申報的,企業提交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遺失補辦卡不需要此回執),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需按參保報表的順序排列,附於參保報表後。遺失社會保障卡需要重新辦理的,可以直接填寫《x市社會保障卡補辦(掛失)申請表》。
經繳費所屬徵收部門列印製證清單後,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4)在個人繳費窗口繳費的人員,應提交身份證原件、社會保障卡數碼照相回執(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項)到所屬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填表並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無工作單位的人參加社會保險,就應當按照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的辦法執行,自由職業者,只能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失業證和2張1寸照片,到當地的社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醫療保險:辦完了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上述的材料和辦好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當地的醫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按照規定正常繳納費用就可以了。
自由職業者,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
2. 醫保卡我只交了幾個月,後來好幾年都沒有交了,現在的醫保卡還有用嗎
醫保卡是我們在定點醫院、葯店看病買葯時經常會用到的。那麼,醫保卡斷交後還能用嗎?
醫保卡在醫保斷繳之後還能否再用,主要得看醫保卡個人賬戶里還有沒有錢。如果還有資金的話,就可以用來門診、就醫、買葯。但如果沒有資金了的話,就無法再用了。
而且大家需要注意,醫保一旦出現斷繳的情況,參保人員就無法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了。若在斷繳期間生病住院治療的話,所產生的的醫療費用是無法報銷,得自行承擔的。
而且醫保只有處於正常繳費狀態,社保局才會在每月往醫保卡里打錢。所以醫保斷繳之後,社保局就不會再打錢,等把醫保卡個人賬戶里的錢用完之後,醫保卡也就無法再使用了。
為了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建議大家不要斷繳社保。如果因為工作變動等原因出現斷繳情況的話,比如說離職,那在找到新工作後也要盡快讓新單位續繳。或者去社保局變更繳費主體,個人來繳費。
3. 醫保欠繳三個月影響報銷嗎
醫保欠費三個月以上,醫保賬戶就被凍結封存了,不可以報銷。只有連續繳費三個月以上可以小比例30%報銷,連續繳費六個月以上恢復正常。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看參保人連續繳費年限的,如果醫保斷交3個月以上,醫保報銷額度和重大疾病醫保額度也會受影響。
能否報銷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1、單位職工連續中斷繳費不超過三個月,以及個人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滿六個月後中斷繳費不超過六個月,並且當年中斷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在次年3月份(含)以前辦理補繳的,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
2、個人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未滿六個月中斷繳費,且在中斷繳費後六個月內恢復繳費並及時足額補繳的,視為連續繳費。自連續繳費滿六個月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
3、個人參保人員連續中斷繳費超過六個月,自恢復繳費之月起連續繳費滿六個月後,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中斷繳費期間的醫療保險費可不再補繳。(3)醫保欠費好幾年費用怎麼算擴展閱讀個人參保繳費及待遇:按照個人參保的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無僱工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個人參保人員」),可一並按大病統籌模式(個人繳費比例8%)參加職工基本醫保,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救助費。自連續繳費滿六個月起,本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分別由基本醫保基金、大額醫療費救助資金和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資金按規定報銷,不建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其中:一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人員,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後兩個月內參加基本醫保的,自參保繳費之月起,本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二因當年度連續繳費未滿六個月,不具備醫療費用報銷條件的,個人不再繳納當年度大額醫療救助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第十二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征繳,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徵收機關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業人員個人應當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為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