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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結算後的費用怎麼申報

發布時間: 2024-09-18 19:14:51

A. 竣工驗收後的費用還能放進結算

法律主觀:

竣工驗收報告一般由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供單項總結或素材,由建設單位匯總和編制,應包括以下內容:1、工程建設概況:包括建設項目工程概況、建設依據、工程自然條件、建設規模、建設管理情況等。2、設計:包括設計概況(設計單位及其分工、設計指導思想等)、設計進度、設計特點、採用的新工藝、新技術、設計效益分析、對設計的評價。3、勞動生產安全衛生:包括勞動生產安全衛生的概況、勞動生產安全衛生組織及其規章制度的建立等。4、消防:包括消防設施的概況、消防組織及其規章制度的建立等。5、節能降耗:包括節能降耗設施及採取的措施的概況、節能降耗規章制度的建立等。6、投資執行情況:包括概預算執行情況、竣工決算、經濟效益分析和評價。7、未完工程、遺留問題及其處理和安排意見。引進建設項目還應包括合同執行情況及外事工作方面的內容。8、施工:包括施工單位及其分工、施工工期及主要實務工程量、採用的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技術、施工質量和工程質量評定、中間交接驗收情況和竣工資料匯編、對施工的評價。9、試運行和生產考核:包括試運行組織、方案和試運行情況。10、生產准備:包括生產准備概況、生產組織機構及人員配備、生產培訓制度及規章制度的建立、生產物資准備等。11、環境保護:主要包括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環境保護組織及其規章制度的建立等。12、工程總評語。法律根據:《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法律客觀: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