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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公司發工資有什麼費用

發布時間: 2024-09-24 13:21:53

1. 一般公司里發工資都包括哪些項目

一、一般公司里發工資都包括應發的工資以及扣除的款項;

1、應發工資就是工資發放的總和,但是應當扣除繳納的 社保、水電費、伙食費、個人所得稅等等;

2、用人單位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應當可以扣除的款項;

二、《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五十三條: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1)開公司發工資有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工資支付的時間和要求:我國工資支付的法律規章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工資應當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於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放。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2. 在利潤表中,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這三種分別具體有哪些

1、營業費用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廣告費、展覽費、租賃費(包括融資租賃費)及銷售本公司商品專設銷售機構職工工資、福利費、辦公費、差旅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等
2、管理費用包括:企業董事行政管理部門企業經營管理發或者應由企業統負擔公司經費、工經費、待業保險費、勞保險費、董事費、聘請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與發經費、排污費、存貨盤虧或盤盈(包括應計入營業外支存貨損失)、計提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等
3、財務費用包括企業產經營期間發利息支(減利息收入)、匯兌凈損失(企業商品流通企業、保險企業進行單獨核算包括財務費用)、金融機構手續費及籌資發其財務費用債券印刷費、外借款擔保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