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打官司輸了律師費怎麼算
打官司輸了律師費按照以下情況計算:
一、雙方當事人沒有約定
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若未對律師費承擔的事宜進行合同約定的話,通常情況下,都是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全部律師費用。
二、雙方當事人有約定
在一些合同糾紛中,若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律師費由違約方承擔的話,大多數法院會認定合同的效力,並結合案件性質,法官使用自由裁量權,酌情支持其中的合理部分。而通常情況下,法院會要求主張律師費的一方當事人出具律師委託代理合同及發票等證據,證明律師費用的實際發生數額,最終確定聘請律師所花費的合理費用。
(1)債務律師費用如何計算違約擴展閱讀
一些常見糾紛中的法律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六條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⑵ 撤銷合同律師費違約方承擔規定是什麼
撤銷合同律師費違約方承擔規定是律師費用是可以由敗訴方來進行承擔的,目前我們國家相關的法律和司法解釋當中對此事有所規定的,但是具體在落實的時候,可能各個地方的規定是不一樣的。一、撤銷合同律師費違約方承擔規定是什麼?
撤銷合同律師費違約方承擔規定是律師費用是可以由敗訴方來進行承擔的,當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而一方違約時,違約一方仍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雙方可就違約事項進行調解,當雙方當事人無法就合同爭議事項達到一致意見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合同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是什麼?
《民法典》關於合同履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九條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債務人可以請求債權人賠償增加的費用。
在債權人受領遲延期間,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
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五百九十一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
第五百九十二條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第五百九十三條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處理。
當代的社會現在如果對合同的效力有疑問或者是對方存在違約,由此發生一系列的合同糾紛,可以到法院來進行起訴,此時律師的費用也可以要求對方來進行承擔,這樣的一種請求完全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