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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房未居住需要交哪些費用

發布時間: 2024-10-18 20:32:38

❶ 新房不住人需要交全部的物業費嗎

一間空置的房子,是可以不用繳納全額物業費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你家買房後還沒有裝修,你的房子不具備入住的條件,那麼你就可以去物業管理處申請減免物業費,一般物業費大概可以減免到70%-90%左右,具體數額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對於回遷房,如果存在物業管理的,應當按合同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支付物業費。根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等等。

❷ 房子沒住要交物業費嗎

房子沒住同樣也是需要交物業費用的,物業費針對的是房屋,而並非業主,對於物業費用的給予是需要結合各物業收費的標准來進行確定,但如果與物業公司簽訂有合同的話,那麼就可以按合同來進行處理 。

一、房子沒住要交物業費嗎?

需要給的;業主支付物業管理費用的義務直接源於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物業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義務,提供的服務是一種公共性.服務,一個小區不會因為某一個人或幾個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會減少。雖然個別業主沒有實際在小區內居住,但是物業管理公司對於小區內的保潔、保安、綠化、房屋及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經展開,並未因此而減少工作量和費用支出。物業管理公司基於合同履行義務,業主們同樣也應依據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費的義務。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二、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規定:

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條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准和收取辦法、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人公開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服務承諾,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綜合上面所說的,物業費是由業主來進行繳納,業主是不能因沒有享受到物業的服務而拒絕支付這筆費用,不管是否有住人只要已經交服,那麼業主就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與業主協商好,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

❸ 房子不住人是否需要交物業費

1、購買的商品房無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如果房屋長期閑置,可以協商物業管理公司或根據當地出台的相關政策,打折收取。

2、物業管理費在房屋實際交付後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繳納。

3、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4、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的,實際操作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5、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佔有、使用的權利,並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於業主由於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