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訴訟費是怎麼收取的
法律分析:
1. 在偵查階段(包括檢察院自偵),訴訟費用為每件案件2000元至20000元。
2. 在審查起訴階段,訴訟費用為每件案件3000元至30000元。
3. 在審判階段(一個審級),基層法院一審的案件訴訟費用為每件案件2000元至20000元;中級以上法院(含中級法院)一審的案件訴訟費用為每件案件5000元至50000元。
4. 在申訴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再審辯護,基層法院再審的案件訴訟費用為每件案件2000元至20000元;中級以上法院(含中級法院)再審的案件訴訟費用為每件案件5000元至50000元。
5. 自訴案件代理的訴訟費用為每件案件2000元至20000元。
6.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部分按照上述標准收費。民事部分可按市場調節價酌減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7. 發回重審的案件,若由原承辦律師辦理,可以按原收費標准酌減收費。
8. 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條: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3. 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
4. 品行良好。
實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前取得的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律師資格憑證,與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撤銷准予執業的決定,並注銷被准予執業人員的律師執業證書:
1. 申請人以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
2. 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執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