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立分公司需要交什麼費用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設立分公司的好處:(一)經營設立方面1、分公司一般便於經營,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2、分公司承擔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省3、分公司的設立相對簡單,費用較少4、因為總公司可以根據經營狀況調整對分公司的資本的注入,所以經營風險相對比較小5、在投資限額上,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投入原則上不受限制。(二)稅務方面1、分公司不是法人,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由總公司合並納稅。在經營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現虧損,但其虧損因其與總公司「合並報表」正好可以沖抵總公司的利潤,減速少應稅所得,減輕稅收負擔2、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3、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三、在境內外設立分公司的繳稅規定(一)在境內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是的法人實體,在設立分公司的所在國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只承擔有限的納稅義務。分公司發生的利潤與虧損要與總公司合並計算,即「合並報表」。我國稅法也規定,公司的下屬分支機構繳納所得都有兩種形式:1、申報納稅2、合並到總公司匯總納稅。而採用哪種形式繳稅則取決於公司下屬分支機構的性質--是否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二)在境外設立分公司需要注意到,境外分公司與總公司利潤合並計算,所影響的是居住國的稅收負擔,至於作為分公司所在的東道國,往往照樣要對歸屬於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課稅,這就是實行所謂收入來源稅收管轄權。而設立在境內分公司則不存在這個問題,對這一點企業在稅籌劃時應加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