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短乘長補票規則
法律分析:買短乘長,是指旅客購買了短途車票,到站後不下車而是繼續乘坐。輕者被列入限制乘坐火車失信人「黑名單」,重者因詐騙被處以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2019年5月4日,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首次回應「買短乘長」致列車超員,稱將共同維護良好乘車秩序,將商有關部門增加誠信記錄內容。2019年5月4日,通過高鐵廣播通知:列車不辦理車上延長補票,如乘客執意越站乘車,到站後車站將根據鐵路旅客規程,除補票外還將加收50%的票款。五一假期鐵路內部臨時下發了內部通知,加收50%是因為列車已經超員了,而乘客拒不下車,變成無票乘車的狀態,所以要多收費用。如未超過承載界限,那就是正常補票,視為有票乘客。而是否需加收票款由當時的列車工作人員判定。
法律依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四十四條有下列行為時,除按規定補票,核收手續費以外,還必須加收應補票價50%的票款:1.無票乘車時,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明時自始發站)起至到站止車票票價。持失效車票乘車按無票處理。2.持用偽造或塗改的車票乘車時,除按無票處理外並送交公安部門處理。3.持站台票上車並在開車20分鍾後仍不聲明時,按無票處理。4.持用低等級的車票乘坐高等級列車、鋪位、座席時,補收所乘區間的票價差額。5.旅客持半價票沒有規定的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時,補收全價票價與半價票價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