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傷賠償標准具體包括哪些
工傷最新賠償標准具體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費,護理費,以及具體的要求,但是在問題的處理上會有不少的難度,因為自己需要按照具體的要求進行充分的分析,以及相關證明的認定,但是更多的還是需要自己遵循程序做事。
一,工傷最新賠償標准具體包括哪些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准: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4、備註: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金標准。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准: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准。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准: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3、備註: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准: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六) 停工留薪
1、標准: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4、備註: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七)護理費
1、標准: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工傷保障的事情的處理需要自己積極的踐行,具體的標准有關法律已經給出詳細的解釋,只要自己的操作沒有太多的問題,事情的處理就會比較簡單,但是更多的還是需要自己認真的總結有關的資料,確保自己的利益不會有太多的損失,自己需要做好認識。
Ⅱ 工傷費用包括哪些
工傷費用包括:
1. 醫療費用。這部分主要涵蓋了工傷職工在遭受工傷後接受的醫療救治和治療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如掛號費、診療費、住院費、葯費等。對於因工傷引起的職業病,醫療費用同樣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 康復費用。當工傷職工在恢復身體健康時,包括恢復器官功能所需的康復性治療費用也會包括在內。這些費用涵蓋了康復器械費用、康復訓練費用等。
3. 工傷津貼和傷殘補助。工傷津貼是對因工傷無法正常工作的職工的一種補償,而傷殘補助則是針對因工傷導致不同程度傷殘的職工給予的補償,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這部分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以保障工傷職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此外還包括喪葬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等費用。若工傷職工因工作遭遇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暫時停止工作一段時間,這段停工留薪期內的福利待遇和工資也應由用人單位支付。
總的來說,工傷費用的涵蓋范圍廣泛,不僅包括醫療救治產生的費用,還包括康復費用、工傷津貼和傷殘補助等,旨在保障工傷職工的權益和福利。具體的工傷費用項目和標准可能會因地區和行業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詳細了解。
Ⅲ 出現工傷後公司需要賠償嗎
勞動者的工傷公司是肯定要賠償,法律規定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導致的意外傷害由用人單位賠償,也就是所在公司進行賠償。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務合同,裡面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需要保障勞動者人身安全,因此當勞動者因為工作原因而受到意外傷害時用人單位是需要賠償的。
工傷後支付的項目具體如下:
1、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工傷職工治療期間,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工傷職工治療期滿,經鑒定構成殘疾的,按照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到四級傷殘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評殘後生活護理費、殘疾器具補助費和工傷康復費用;工傷工傷死亡的,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用人單位支付的項目:工傷職工治療期間的停工工資;工傷職工傷殘評定以後,五級、六級傷殘的傷殘津貼和五到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職傷殘補助金都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法律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也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應該按以下流程進行賠償: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工傷認定後,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通過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
3、用人單位根據傷殘鑒定的等級,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賠付,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工傷索賠有效期具體如下: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具體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2)勞動能力鑒定: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鑒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Ⅳ 工傷報銷包括哪些費用
律師解答
工傷報銷包括費用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