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沒有年檢沒有交強險怎麼處罰
沒有年審的車、機動車上路會被罰款200元,沒有繳納交強險的車輛會處交強險保費2倍的罰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具體情況如下:
1、交強險過期脫保的,如果被查會雙倍罰款,比如非營運家用轎車交強險950元,要罰款1900元,並扣留車輛,直至投保交強險。
2、沒有年檢的車輛並不具備上路的資格,如果還繼續上路,被交警查獲將處以扣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另外,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3、交強險是國家強制險種,是為了保護事故中的受害者,但由於其保險金額太低,所以很多人補投第三者責任險。但在第三者責任險合同中,保險公司都會約定,不承擔交強險范圍內的賠償責任。因此,如果交強險到期沒續費,發生事故車主還會面臨巨額賠償。按照我國交通法規定,車主不投保交強險被查出後,將按保費雙倍罰款,補上交強險,並扣留車輛。過期了,趕快續保險,只要脫保的時間不超過三個月,照樣可以享受優惠。
4、國家規定,機動車必須定期通過尾氣檢測、汽車外觀、車燈、剎車、底盤等檢測合格,並以無違章記錄的情況下,發放檢驗合格標志。所有年檢日期按行駛證上登記的日期為准,機動車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般統稱為「年檢」或「年審」。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測一次,超過6年每年檢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進口車輛跟其它車型一樣,在任意檢測場都可以定期檢驗。就車輛而言,一般是每年都要進行一次年檢的,有需要進行年檢的話,則一般是在每年的4/5/6月進行的。當然要是車輛使用達到一定年限之後,出於安全考慮,一般會縮短車輛年檢的周期,要求每六個月就要檢一次。
5、所以車輛是需要按期進行年檢、依法繳納相應的保險,這樣開車上路才能更加安全。要是車輛沒有進行年檢,也沒有依法繳納相應的保險,一旦被查出肯定是會受到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