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墊付醫葯費如何報銷
1、墊付醫葯費如何報銷(一)受理審核
以家庭或行政村組織參保的城鄉居民,在所屬社區工作站或鄉鎮(街道)勞服中心申報墊付醫葯費;鄉鎮(街道)勞服中心負責受理、醫葯費清單錄入、信息上傳和報送申報材料等工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完成審核支付工作。
以院校組織參保的學生,到所在區縣學生醫保服務中心或學蘆塌校申報墊付醫葯費;學生醫保服務中心或學校負責統一歸集單據及相關材料、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錄入信息、報送申報材料等工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完成審核支付工作。
(二)費用支付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將應支付金額劃入居民(學生)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對暫未領取社會保障陪斗圓卡的,在辦理墊付醫療費用申報手續時,應同時辦理結算賬戶開立手續。
2、墊付醫療費用報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參保人員在申報墊付醫療費用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產前檢查銷困醫療費
1、本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產前檢查醫療費票據和明細。
(二)生育醫療費
1、本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醫學《診斷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和《出院記錄》復印件;
3、生育醫療費票據和明細。
(三)計劃生育手術費
1、本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醫學《診斷證明》;
3、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票據和明細;
4、絕育術後實施復通手術的需提供區、縣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復印件。
對於暫未領取或辦理社會保障卡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對於代理人辦理報銷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診斷證明》須加蓋診斷證明專用章,《出院記錄》須加蓋病案管理專用章。
3、如何補辦居民生育保險登記手續
參保人員申報墊付醫療費前未辦理生育登記的,應在申報醫療費的同時補辦登記手續。鄉鎮(街道)勞服中心或區縣學生醫保服務中心負責受理補辦材料,匯集後報送至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補辦登記手續。
『貳』 保險公司墊付醫葯費出院時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到醫療機構開具病情介紹,再將病情介紹送至交警隊。由交警隊開具墊付通知書,將墊付通知書遞交給保險公司即可,精神損害撫慰金,由保險公司交強險醫療費用限額10000元內墊付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