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員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補助費標准
公務員死亡撫恤金標準是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再加上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喪葬補助費標準是兩個月本人工資。但是也是需要根據死亡的原因來進行確定的,如果是因公殉職的,將會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來確定。
公務員退休死亡後喪葬費一般情況下是兩個月的本人的工資,撫恤金是40個月的本人工資。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
(一)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參照機關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執行。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執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是什麼?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1、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數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2、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費,即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退休費和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費之和。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公務員死亡後,發放撫恤金和喪葬補助費用的時候,必須嚴格按照法定標准執行,撫恤金應當是按照40個月本人的工資水平來進行確定,除此之外還需要根據不同的死亡原因來確定具體的標准。當然了,除了撫恤金,還需要發放喪葬費用,這也是根據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水平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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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公務員死後待遇
公務員在職死亡的各種費用與退休病故的費用是一致的。大致可以領取4筆錢:一筆是喪葬費,二筆是一次性撫恤金,三筆是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四筆是個人養老金、職業年金等賬戶余額。
具體說一下這四筆錢。
喪葬費,按死者本人生前工資、或退休金的6個月的標准發放;喪葬費是指用於安葬逝者的必要補貼,能夠領取多少,並不是以個死者家屬治喪活動花了多少錢就可以領多少錢。撫恤金,按本人生前工資、或退休金的40個月的標准發放;公務員去世後一次性撫恤金: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其中基本工資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公務員逝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的,符合相關規定,可以享有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包括逝者生前供養人員雖已成年,尚在普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習的。逝者的養老金、職業年金等賬戶余額,個社保卡上的個人養老保險,還有單位和個人繳納的職業年金等費用,都屬於個人私有,賬戶有多少,就可以領取多少,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領取。
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
1.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屍費、屍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
2.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佔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