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冠患者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在進行異地報銷時如何操作
新冠患者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醫保進行異地報銷的方式方法是:
先救治後結算,所有異地就醫醫保支付的費用由就醫地醫保部門先行墊付,無需患者個人墊付。
對於確診的異地就醫患者,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所以大家不必擔心因為在外地治療新冠病毒肺炎會對醫保報銷有任何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⑵ 開車撞了人醫院費該如何處理
發生事故後,首先應當了解傷情,估計是否有傷殘,確定賠償大致數額,在該范圍內一般不要可以就醫療費全部墊付,注意要給現錢,索要收據,不要管家屬的吃喝,更不要進行陪護,這樣,剩下的誤工費,護理費,住院生活費,營養費,傷殘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等,受傷人得不到賠償就會起訴,你就可以根據受傷人提供的資料向保險公司追償,夠不上傷殘的,醫療費的墊付不要超過一半。
因為車輛是上了保險的!後續的報銷追討欠債也應該有保險公司來做,因為消費者是給保險公司付過錢的!不要讓雙方糾結在誰墊付醫葯費的問題上,既不利於傷者治療,也不利於責任方積極配合處理事故!
網友表示:
對方闖紅燈或者對方是過錯方,報警報保險,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千萬不要插手,不然搞不靈清了。如果是自己的過錯,先墊付一部分,讓醫院先搶救,剩下的依舊由保險公司來。
發生交通事故首先要電話報警,通知保險公司現場處理!根據事故責任劃分,傷者情況而定。如果不是較嚴重的死亡事故,傷者病情只是輕微擦傷,醫療費不是很多可以先送醫院救冷。當然必要的前程費用還是要墊付的,你交的錢發票就到你手裡。而後期費用只能事故責任劃分出來,由保險公里出面解決。
墊不墊付,看責任大小,你全責把對方撞成植物人了,還拒不墊付,那你可就等著吃牢飯吧。
有事請教下,前幾天我發生交通事故,我小車右轉,對方摩托直行,我沒打轉向燈,擦到我車右側尾部,導致摩托側翻,摩托上一個女的帶了兩個13歲孩子,有擦傷,醫院檢查除了擦傷沒多大問題,當時報了交警,交警說檢查完了沒大問題就隔日去交警隊結案,對方以身體不適拖了幾天,現在約好周一去交警隊處理,但是提出一個手鐲摔壞了,說是十幾年前結婚時候買的,要我賠償,我都沒看見過,當時現場保險公司人和交警人在時候也沒提過!對於對方這個問題,我該怎麼解決。
這是個東風壓西風,西風壓東風的事。搶命的情況下,該墊就墊。其他還是不要墊。無他,錢貴不過人命,但增加了後續處理環節。我們的社會講情,少講理,更少講法,然事故處理是反著來的。少些暴躁多些理性,大家都好。
有事請教下,前幾天我發生交通事故,我小車右轉,對方摩托直行,我沒打轉向燈,擦到我車右側尾部,導致摩托側翻,摩托上一個女的帶了兩個13歲孩子,有擦傷,醫院檢查除了擦傷沒多大問題,當時報了交警,交警說檢查完了沒大問題就隔日去交警隊結案,對方以身體不適拖了幾天,現在約好周一去交警隊處理,但是提出一個手鐲摔壞了,說是十幾年前結婚時候買的,要我賠償,我都沒看見過,當時現場保險公司人和交警人在時候也沒提過!對於對方這個問題,我該怎麼解決。
交通事故受傷的不是每個人都無辜,你看看大部分電驢摩托的交通秩序,好多都是自身責任,你的保險可以救治他的傷病,但最後你的車輛損失誰來賠償,在對方責任的情況下?
不墊付,不探望,不主動,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應該及時報警和保險公司,責任劃分後,賠償費用由保險公司來辦,認為賠錢少了,可以訴訟解決。
⑶ 個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病發生的救治費用的補助措施包括哪些
根據《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經費有關保障政策的通知(財社〔2020〕2號)》規定,對於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財政給予補助。
疫情期間物資供應緊張企業產品應當按照市場價格定價,不可以隨意漲價。
【法律依據】
《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註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情況。
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