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用戶入住新房時需要繳納天燃氣入戶費嗎用文件規定嗎
用戶入住新房時不需要繳納天燃氣入戶費。
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晉發改價監函〔2017〕785號《關於嚴格執行供熱供氣供水供電等住房配套設施收費政策的提醒告誡函》第五條規定:
新建商品住房中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配套設施費用,應包含在住房價格中,不得另外向用戶收取。由於特殊原因沒有計入住房成本的煤氣工程費,應在銷售合同中約定。未在合同中約定的,不得收取。
凡2017年6月20日以後開工建設的城鎮居民新建住宅,燃氣經營企業和房屋開發經營企業不得再向業主收取燃氣設施工程建設費。新建住宅小區業主可以拒繳燃氣設施工程建設費。
(1)煤氣入戶費用怎麼收擴展閱讀
新建房屋的天然氣入戶工程費包含在房屋銷售價格中,買房者不用再掏錢。
現行文件規定,新建房屋的天然氣入戶工程費用,由項目建設單位支付給燃氣經營企業,計入房屋建設成本,購房者不需要額外支付。
也就是說,天然氣入戶工程費用應包含在房屋銷售價格中,燃氣經營企業、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均不得在房屋銷售價格之外向購房者收取天然氣入戶工程費用。
既有房屋的天然氣入戶工程費,則以2009年為時間分隔線,分為兩種情況。
2009年1月1日以前建設的多層住宅(七層以下含七層),天然氣入戶工程費用標准為1385元/戶;高層(八層以上含八層)、別墅、自建房、復式建築、商住兩用、非住宅房屋,天然氣入戶工程費用依據工程預算合理確定,並簽訂天然氣入戶工程建設協議,由天然氣用戶向燃氣經營企業支付。
2009年1月1日以後建設的多層、高層住宅,住戶已經購買但沒有安裝天然氣,現需要安裝天然氣的,天然氣入戶工程費用依據工程預算合理確定,簽訂天然氣入戶工程建設協議,由天然氣用戶向燃氣經營企業支付。
發改委規定,天然氣入戶工程費用由燃氣經營企業收取,不得向用戶變相收取介面費、入網費、道路破損費等。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燃氣入戶費該不該收取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知行要收取天然氣入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