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無形資產處置和報廢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呢
1、無形資產出租:企業讓渡無形資產使用權形成的租金收入記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生的相關費用,記入「其他業務成本」科目,應交的營業稅記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2、無形資產出售: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時,應將所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及相關稅費的差額作為資產處置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3、無形資產報廢:如果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例如,該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所替代,則應將其報廢並予轉銷,其賬面價值轉作當期損益。
如果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例如,某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所替代或超過法律保護期,不能再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則不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應將其報廢並予以轉銷,其賬面價值轉作當期損益。
轉銷時,應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額,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准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准備」科目,按無形資產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1)出售的無形資產發生的費用有哪些擴展閱讀
1、無形資產出租
取得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攤銷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2、無形資產出售
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該將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成本減去累計攤銷和已計提的減值准備)的差額,作為資產處置利得和損失,計入當期損益(資產處置損益)
借: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資產處置損益(或借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❷ 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所發生的支出有哪些,應計入哪個科目
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取得的收入 ,作為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科目。
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貸:無形資產 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拓展資料
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出租電影拷貝、轉讓著作權和轉讓商譽。
1.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1)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2)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均不徵收營業稅。
(3)土地使用者轉讓、抵押或置換土地,無論其是否取得了該土地的使用權屬證書,無論其在轉讓、抵押或置換土地過程中是否與對方當事人辦理了土地使用權屬證書變更登記手續,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或處分該土地的權利,且有合同等證據表明其實質轉讓、抵押或置換了土地並取得了相應的經濟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對方當事人應當依照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
(4)土地整理儲備供應中心(包括土地交易中心)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按「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稅目徵收營業稅。
(5)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在投資後轉讓其股權的也不徵收營業稅。
(6)單位和個人轉讓在建項目時,不管是否辦理立項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續,其實質是發生了轉讓不動產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於轉讓在建項目行為應按以下辦法徵收營業稅:
①轉讓已完成土地前期開發或正在進行土地前期開發,但尚未進入施工階段的在建項目,按「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稅目徵收營業稅。
②轉讓已進入建築物施工階段的在建項目,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徵收營業稅。
2.轉讓商標權是指轉讓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3.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4.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5.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6.轉讓商譽是指轉讓商譽的使用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