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無償獻血哪些親屬可以用
法律分析:獻血證規定的直系親屬是指獻血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當發生危險情況需要用血時,獻血者的直系親屬可以免費優先使用該貢獻的血液,這也是獻血者為自己及其直系親屬提供的一份保險。免費用血對象:獻血者及其父母、子女和配偶(法定受益人)。
免費用血標准:無償獻血累計600毫升以下的,本人免費享用兩倍量的醫療用血(每獻血100毫升返還血費22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第十四條 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准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第十五條 為保障公民臨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國家提倡並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動員家庭、親友、所在單位以及社會互助獻血。
為保證應急用血,醫療機構可以臨時採集血液,但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確保采血用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