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費用明細 » 哪些費用不可以收
擴展閱讀
七顆鑽石的續寫怎麼寫 2025-01-06 23:15:42
資源包怎麼拷到電腦 2025-01-06 23:03:43

哪些費用不可以收

發布時間: 2024-12-08 21:27:29

❶ 期間費用中,哪些是可控費用,那些是不可控費用呢

一,可控費用:

1、職工教育經費

2、辦公費

3、圖書資料費

4、固定電話費

5、手機通訊費

6、郵寄費

7、差旅費

8、交通費

9、業務招待費

10、廣告費

11、業務宣傳費

12、會務費

13、水費

14、電費

15、燃料費

16、維修費

17、低值易耗品

18、勞動保護費

19、物料消耗

不可控費用:

1、工資

2、福利費

3、工會經費

4、養老保險金

5、醫療保險金

6、失業保險金

7、工傷保險金

8、生育保險金

9、住房公積金

10、住房補貼

11、勞動保險金

12、印花稅

13、水利基金

14、地方教育費附加

15、河道維護費

16、房產稅

17、土地使用稅

18、車船使用稅

19、殘疾人保障金

20、保險費

21、租賃費

22、網路系統維護費

23、保潔費

24、綠化費

25、折舊費

26、無形資產攤銷

27、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28、環保費

(1)哪些費用不可以收擴展閱讀:

費用控制

期間費用的控制主要是搞好預算管理,建立各項費用的費用制度,按制度審核控制費用支出。

管理費用的控制方法,主要是實現做出預算,然後按預算控制支出。這就要編制管理費用預算表,根據項目分部門確定費用限額,然後由各個部門負責審批和控制支出。

財務費用的控制應結合資金成本的控制來研究。

銷售費用的控制,也應事先編制銷售費用預算,然後由銷售部門負責人按銷售費用限額審批控制支出。為鼓勵銷售人員增加銷售額,減低銷售費用,可以事先規定銷售收入、銷售費用,貢獻額等幾項指標之間的比例,做出獎懲標准。

常見錯弊

1.將不應該記入期間費用的費用支出記入期間費用的企業

在產品成本上有嚴格的要求,例如如果生產該種產品的平均成本大於某個數,有關負責人就要記過,或者受到批評。有的基層管理者,例如車間主任、分廠的廠長,就會將本來應該記入「生產成本」的一些費用支出記入期間費用,從而達到公司或者總廠的要求,免受處罰。

2.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准

例如將超標的業務招待費列入管理費用,或者將旅遊費用列入銷售費用,擴大折舊攤銷額,縮短攤銷期限等。

3.虛列期間費用

有的員工或者管理者利用職務之便,將一些不屬於期間費用的支出列入期間費用。例如將高檔消費場所的消費支出記為「管理費用」,或者憑借假發票報銷費用。這種情況之所以會發生是由於企業的內部控制有漏洞,使這些人有機可乘。

4.用期間費用隱匿銷售收入,並將資金占為己有

有的公司存在部分管理者和財務人員相勾結,將銷售收入或者其他收入不記做「主營業務收入」、「投資收益」或者「營業外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而是將其記為期間費用,用這部分收入建立「小金庫」或者私自占為己有。

❷ 物業哪些費用不能收


1、物業自行增加的收費項目不用繳納。而如果物業自行增加了合同以外的收費,比如垃圾清運費、公攤電費等等,業主是有權拒絕的。
2、天然氣開口費等特殊的物業費不用繳納。根據新規,業主、物業以及水、電、暖氣等專營單位分別承擔各自的維修責任和費用。
3、逾期交房期間的物業費不用繳納,新房空置一年,物業費應減收收費項目以及收費標准。
一、如何避免拖欠物業費
1、做好日常的物業服務工作: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是為小區業主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保證小區業主的安全,保證小區公共設備設施的良好率,保證小區的清潔衛生,確保小區業主在小區內生活的便捷,業主的滿意度高了,就會主動按物業管理協議去物業管理公司交物業費了,從而保證物業管理費順利收取。
2、積極解決業主提出的訴求:物業公司是小區業主日常生活離不開的服務機構,一旦業主有需要解決的問題,就要高度重視,並積極解決,而不是互相推諉,即使不是物業管理公司的責任,也有義務配合業主進行解決,取得業主的認可,這樣收取物業費就會順利很多。
3、做好日常管理、溝通、協調工作:有些業主一年到頭很少看到物業管理人員在小區巡視,到了收費的時候,忽然冒出很多上門收費的管理員,引得業主十分反感,所以,要做好日常的巡視檢查工作,多與業主主動溝通協調,讓業主對你的服務和管理有良好的印象,這樣物業管理費就不難收取了。
二、欠了六年物業費敗訴後會怎麼樣
1、被凍結名下財產充繳物業費。
2、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所以,只要業主委員會同意了與物業管理公司協議中的條款,且業主事實上已經接受了物業公司所提供的物業服務,就應按照實際發生的服務向物業公司繳費。物業費一般包括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及維護費用等。所以,就算買了房沒有入住,同樣不能拒交小區的物業費。
3、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若房屋產權發生交易後,原業主所欠的物業費須及時補交,否則將影響新業主的正常居住。物業管理費是每個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十年沒交物業費是不是過了訴訟時效
1、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2、因此對於已經逾期三年未繳納的物業費,如果物業公司在三年之內沒有向業主主張物業費,沒有就物業費的繳納起訴或仲裁,業主也沒有表示同意繳納物業費
3、物業公司對於這部分物業費的請求權超過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四條 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管理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❸ 物業新規定2022年哪些費不用再交

1、房子交房時出現逾期交付的情況下就不用繳納物業費。
2、公共資源耗費不用繳納物業費
2022年,已經有成都,濟南等多個城市的小區打響了取消物業的第一強,被小區成立的業主委員會清脆走了這些亂收費不作為的物業公司。
實際上,民法典中也賦予了業主對於物業的監督權,解聘權和收益權,所以解聘物業是有法律依據的。清退後,很多小區採取退休業主牽頭,半自願半工資的形式服務小區的正常運營,業主的物業費直接下降到五毛,停車費下降到每個月60元,小區的廣告費還能分給業主里外里一算,業主不僅能省錢,到最後還能賺錢。
明明是業主花錢請物業來服務業主的,現在卻變成了小區的主人,不僅巧立名目亂收取各種費用,更有甚者欺壓業主,威脅業主,這樣本末倒置的物業誰願意要?
還有個問題也是生活中常見的,物業應該給我們停水停電嗎?
停水停電是很多物業公司催繳物業費的手段,這樣做是違法的。因為我們的水和電,那是個供電局和自來水公司簽訂的合同,物業是沒有權利的。對於業主來講,怎麼應對呢?就讓物業不按套路出牌,那麼咱們業主也不按套路出牌,您可以叫小區的消防問題向消防部門進行投訴。因為沒有幾個小區的消防措施是完善的,這個時候物業就面臨著巨額的罰款。
有的人看到這里也會問還沒入住也要交物業費?說出來可能得罪業主,但是答案是該交。因為小區的物業費不僅是物業公司的服務費,包含的范圍很廣,比如公共設施的日常運營,維修和保養,綠化管理,保安保潔等。但無論業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應當繳納物業費。我說的這些規定,就是民法典第944條里。他規定,物業公司只要提供了服務,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說無需接受相關的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這就好比夫妻沒有同房,但是夫妻掙的錢也是屬於共同財產一樣。
2022年物業費管理新規定
1、房子交房時出現逾期交付的情況下就不用繳納物業費。
2、公共資源耗費不用繳納物業費,小區廣告位收益也將分給業主。例如:公共用水、路燈耗電等。
3、物業費的收費項目需例出具體的明細。
4、就是雜費,公共區域的水電費。這些費用應該是包含在物業費當中的,不能再額外收取。
5、就是物業私自增加的費用。如果在繳納物業費時,發現費用突然上漲了,如果物業公司沒有相關的規定證明他是合理的上漲,那麼業主是可以到有關部門去舉報的。
6、就是公共區域的費用是不需要進行繳納的。不能夠侵佔、挪用屬於業主本身的經營收益。
7、物業服務在解除之後,不能夠不讓業主退出相關的物業服務,繼續收費。
2022年物業與業主的矛盾點
收費問題
事實上,物業費是一筆「糊塗賬」,大多數業主並不知道費用的細節,不知道該支付什麼費用或不支付什麼費用。然而,不少「黑心」物業就是借著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各種名義收取資金,如電梯維護費、公共區域維護費,甚至直接在公共區域劃停車位來收費。
而對於一些家庭來說,一年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而且其中很多費用在我們買房劃定公攤的時候,就已經支付過了,如此大肆收費也就引起了不少人的不滿。物業費收支不透明,在公共區域做廣告,然而收取廣告的費用業主們並不知情。
管理問題,服務態度差
除了亂收費外,近年來一些物業公司還擅自提高物業費,但相應的服務卻沒有跟上。當業主需要物業團隊時,物業團隊總是推卸責任。為了省錢,一些物業僱傭非專業退休人員來管理社區。甚至有的物業只有在催繳物業費用的時候才能夠見到人影,對於沒有及時繳納物業費的業主甚至採取「斷水斷電」的方式催繳。
業主問題
當然,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有時是業主自身原因導致的。雖然說該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但有時我們會遇到一些素質較差的業主,他們不遵守社區的相關規范,如亂停車、不處理寵物糞便、破壞社區公共設施和綠化,導致雙方矛盾。因此,不少小區業主和物業的「積怨」越來越深了,近年來,關於取消物業的呼聲越來越高。
事實上,有關部門早已開始關注房地產中物業的各種問題。央媒曾發文發表了看法,主要意思是,雖然有關取消物業的呼聲不絕於耳,但在沒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務方式之前,物業還有存在的價值和必要。由此可見,短期內物業取消是不可能的,不過新規之下,有一點值得人們高興,那就是以後有「三種」物業費不用再交了。
首先,如果逾期交房,在此期間無需支付物業費。
第二,如果物業亂收費,不告知用途,或業主認為收費不合理,也有權拒絕繳納物業費。
第三,如果社區的配套設施不符合規定的數量標准,業主可以少交或不交此費用。
除此之外,新規之下業主有權更換物業。據規定,如果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無法調和,可以通過召開業主大會來決定。一般來說,只要半數以上的業主同意,就可以解散原有的物業公司,聘請新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也可以由業主委員會直接管理。據悉,有小區已經開始行動。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八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九)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決定前款第六項至第八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❹ 3月起,「不合理」費用將全面取消,涉及生活的哪些方面

現在基本上大部分人都住在小區里,住在小區里,每年都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像物業費這種都是每年固定的,因為物業公司也為小區的住戶提供了一定的服務,但是有很多的費用都非常的不合理,尤其是身處北方的住戶們,他們每年到了冬天都要交供暖這方面的費用,有很多小區都會借著供暖的名頭來收取其他的不合理費用,但是因為沒有明確的規定,住戶們也不知道這個費用不合理,都以為是必須要交的費用,現在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多,國家也看不下去了,出台了相關的規定來取消不合理的費用,這個規定涉及到我們生活的很多方面,最基本的就是供電,供水,供氣和供暖這4個環節的不合理費用,這個規定可謂是利國利民,相信等到這個規定真正開始實施之後,能為每一個用戶省下一筆費用。

雖然這方面的不合理費用被取締了,但是還有很多其他的不法商家,將會以各種各樣的名頭收取不合理的費用,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就需要消費者們來擦亮眼睛,在聽到要交取一些奇怪費用時,最好能夠先咨詢一下身邊懂法的人,向他們確定這個費用是否應該被收取,如果法律上沒有規定要收取這個費用,那麼就完全可以拒絕繳納,不要的一味跟隨商家們的指示,也不要單純的相信自己的判斷,因為如果不法商家想要收取不合理費用,一定會找取一個聽起來非常正當的名義,只有詢問法律工作者才是最正當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