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扣除標準是3500嗎
國稅函[2008]723號
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扣除標准應該是3500元。
收入-3500
不超過1500元的 3%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