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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代理費用申請怎麼寫範文

發布時間: 2024-12-20 05:34:21

1. 申請訴訟費減免需要什麼材料

還需要免交的證據材料,比如低保證、貧困證明等材料,如果你行動不便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起訴或申請法院上門立案。

可以減半交納訴訟費的情形: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並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減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訴訟費減半的法律規定是: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並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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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四十六條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予減交訴訟費用:(一)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二)屬於國家規定的優撫、安置對象的;(三)社會福利機構和救助管理站;(四)確實需要減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減交訴訟費用的,減交比例不得低於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