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進保安公司武裝押運分公司前我交了1000元培訓費,沒有和我簽訂任何合同~只給我進行了簡單的培訓。這合法嗎
這個自然是不合法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已經明確的規定了,禁止用人單位任何理由向勞動者以收取押金、培訓費等費用。這個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去舉報。當然,必須有證據,否則勞動局也沒轍。
再說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不簽訂的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期間,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你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去仲裁。
當然這個更需要證據。其實證據的種類有很多,注意搜集。討回你的血汗錢。
作為一個法律人,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