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匯算清繳前收到應屬於上一年度的費用支出的發票怎麼處理
首先,沒有發生資金往來,不能用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
其次,由於是以前年度賬務遺留問題。可以採用以前年度利潤調整科目。由於資料不齊全,暫時建議這樣處理。
1、漏記成本費用:
借:成本或費用: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漏記存貨和應付賬款:
借:存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發票沒有進項,不用這個科目) 貸: 應付賬款——發票金額
3、漏記應付賬款實際付款的——根據銀行記錄和水單及相關憑證(實際付款時間):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上述第三筆業務,是補做以前漏做賬的業務,需要專門進行說明,現在不用付款的。
⑵ 匯算清繳之前發現漏記一筆上年成本會計分錄跟報表都該怎麼做
可以調表不調賬,即在本年做分錄: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庫存商品
並正常記賬;調整上年年報,作為納稅申報數據。調整後,當期報表數正確即可。
⑶ 所得稅匯算清繳發現漏記收入怎樣補稅
所得稅匯算清繳發現漏記收入怎樣補稅
1、所得稅補提時的賬務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繳所得稅
2、月末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應繳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後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所得稅等稅種,通常按納稅人的全年應稅收入額為計征依據,在年度終了後,按全年的應稅收入額,依據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征稅.為了保證稅款及時、均衡入庫,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採取分月、分季預繳稅款,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的徵收辦法.分月、分季預繳,一般按納稅人本季度(月)的課稅依據計算應納稅款,與全年決算的課稅依據往往很難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終了後,必須依據納稅人的財務決算進行匯總計算,清繳稅款,對已預交的稅款實行多退少補.
所得稅匯算清繳後發現多繳納了所得稅,如何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少於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的,應在匯算清繳期內結清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預繳稅款超過應納稅款的,主內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或者經納稅人同意後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1、匯算清繳退回所得稅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結轉多交所得稅做: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同時做: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容配利潤
所得稅匯算清繳發現漏記收入怎樣補稅?對於這個問題的處理,在會計上我們仍然是通過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科目進行的,詳細的分錄方式,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