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交易需要交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
房屋買賣需要繳納下列費用:1、交易手續費:以5元/平方米計算,買賣雙方各承擔總費用的50%。2、合同印花稅:按照房屋產權轉移的成交金額的0.05%繳納。3、契稅:契稅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1.5%計算繳納。4、權證印花稅:5元/本。5、登記費:如果房屋屬於個人產權,100元/件;如果房屋屬於其他產權,300元/件。(不僅住宅與非住宅有區別,而且有無抵押貸款也不同。若與規定不符以有關規定為准。)6、房地產經紀費(中介費):按房屋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付,買賣雙方付費總和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7、維修基金:物業公司提供維修基金賬戶中賣方個人繳納的剩餘部分。買方繳納的其他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八條 無權代理的規定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該合同對房屋所有權人沒有約束力,但買受人有證據證明構成表見代理的除外。
衍生問題:
房屋買賣協議書包括什麼?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⑵ 賣房手續費和稅怎麼算
法律分析:
要交的手續費由:房產過戶契稅、房產過戶印花稅、房產過戶交易費、房產過戶測繪費、房產過戶權屬的登記改凱費和取證費。
一、買房人應當繳納稅費:
1、房產過戶契稅:房款的1.5%(房子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則需要繳納3%,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則可以繳納1%)。
2、房產過戶印花稅:房款的0.05%3、房產過戶交易費:3元平方米;
4、房產過戶測繪費:
1.36元平方米;
5、房產過戶權屬的登記費和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賣房人應當繳納稅費:1、房產過戶印花稅:是房款的0.05%;2、房產過戶交易費:是3元平方米;3、房產過戶營業稅:是全額的5.5%(房產證沒有滿5年的);4、房產過戶個人所得稅:是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已滿5年並且是單一房的可以免除)拓展資料: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子過戶費怎麼算1、房子過戶手續費:住所6元平方米,非住所10元平方米。一般滾氏規定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2、房子過戶登記費:一般房產住所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3、房子過戶土地金:一般是在過戶時收取,按房子正常成交價的2%計征。賣方承擔。4、房子過戶核檔費:50元宗。5、房子過戶二手房過戶要交的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買賣成交報價計征;自己采購的自用一般住所(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買賣報價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折半,按1.5%徵收;拆遷居民因拆遷從頭購置房產的對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有些免徵契稅,成交報價超越拆遷補償款的,對超越有些徵收契稅。買方承擔。
6、房子過戶印花稅:按正常買賣成交報價計征,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7、房子過戶所得稅:所購房子不滿五年上市買賣時收取,有兩種方法:稅率20%,按產業轉讓所得(本次買賣報價-房子原價-原交納契稅-本次交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征;未能供給原購房的按已成交報價的1%徵收。賣方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核備喚四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的,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相應的合同。使用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餘期限。
第三百五十五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第三百五十六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附著於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一並處分。
第三百五十七條 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該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處分。
⑶ 買賣房屋雙方各自承擔的費用
法律分析:在二手房交易中,依據交易雙方的不同情況,買賣雙方各需要承擔的具體稅費明細如下:
一、契稅:(一般由買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買方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繳納;
2、買方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5%繳納;
3、以下情況按照3%繳納: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買方不是首次購房;
(3)車庫;
(4)非普通住宅(商業用房);
二、營業稅:(一般由賣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房產證滿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產免徵營業稅;
2、房產證不滿2年,按照5.55%繳納營業稅;
3、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房產證滿2年的按照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為:(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稅率5.55%;
4、商鋪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為:(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稅率5.55%;
三、個人所得稅:(一般由賣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房產證滿五年,並且是賣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產免徵個人所得稅;
2、賣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產或房產證未滿5年,按照1%繳納;
3、商鋪按照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為:(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稅率20%;
四、其他費用相對較少:
交易費:6元/平方×房屋平方數 (交易雙方各承擔50%);
工本費: 一個證件80元;共有權證20元/個(買方承擔);
評估費:評估總額的千分之五(銀行貸款需要買方繳納);
抵押工本費:100元(銀行貸款需要買方繳納);
購房證明:20元一份,一般需開3份(買方承擔);
公證收費標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親自辦理,需要辦理本業務收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⑷ 買房時需要交納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買房時需要交納的費用有:
(一)購買房屋的費用:全款或首付款;
(二)稅費: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教育費附加等;
(三)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