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取環怎麼報銷
法律分析:報銷需要帶的材料有:醫療費用申報單;本人身份證或社會醫療保障卡;本人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本人的病歷本;生產收費原件;費用明細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 取環報銷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在取環後18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申辦時應填報《職工生育待遇申領表》,並提供以下資料:
1、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發的取環證明;
2、取環證明、門診病歷、出院小結、計劃生育手術記錄等原始材料;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後將生育保險費用撥付給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並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發給職工。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辦理生育保險參保手續的,職工發生的生育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3. 取環的費用怎麼報銷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參加了生育險,取環可以報銷。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所需材料:《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嬰兒出生證明復印件一份;醫學診斷證明書復印件一份;所有收據、處方(中、西葯費)、住院費用明細、住院結算清單的原件,按日期先後順序整理,(診療費4元可報銷);《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一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