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交哪些費用
一、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多少錢
1、如果以前有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更換為不動產證,只需要80元錢工本費。
2、如果購房交易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將所有其它收費和稅費都交齊:
1)契稅:房款的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交易費:3元/平方米。
4)測繪費:1.36元/平方米。
5)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賣房人在辦理房產證時應該繳納哪些稅費
房產證辦理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交易費:3元/平方米。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條 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B.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繳納什麼費用
法律分析:1、工本費,通常是80元/本;2、契稅,根據住房面積,繳納1%~3%;3、印花稅,房屋總價值的0.05%;4、交易費,每平需3元;5、測繪費,每平需1.36元;6、登記費,根據不同區域而定,一般不高於2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