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起訴費用誰來承擔
法院起訴費用首先會由起訴方墊付,之後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訴訟費用包含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應當收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收取訴訟費用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包括兩個方面:
(一)案件受理費。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後,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案件受理費可分為: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系或非財產關系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二)其他訴訟費用。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採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到法院起訴訴訟費是如何計算
訴訟費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三種。
法院決定受理民事案件時,起訴方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向法院繳納一定的費用,這就是案件受理費。
1、財產案件受理費,所謂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爭議而引起的官司,如合同、借款糾紛。對於財產案件,訴訟費用是按照所爭議的財產數額的一定比例繳納。
2、您所請求的財產金額越大,您需要支付的訴訟費用也就越高,所以,同樣是合同糾紛,但由於爭議的財產數額高低不一,應繳納的訴訟費用也不一樣。
3、非財產案件受理費,除了財產案件外,還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財產爭議的,如收養、侵犯名譽權、姓名權等案件,這類案件的受理費,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繳納的。
4、申請費是指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等,按規定應當繳納的費用。
5、還有一些其他訴訟費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實際支出的應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
6、上訴案件的受理費由上訴人預繳;雙方均上訴的,由雙方當事人分別預繳,申請費則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預繳。其他訴訟費用,則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預繳的金額和方式。
⑵ 起訴費用由哪方承擔
起訴的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訴訟費用包含案件受理費和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
起訴狀可以自己寫嗎:
起訴狀可以自己寫。起訴狀中應當記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等身份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等相關事項。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綜上所述,起訴費用由哪方承擔是看情況而定的,看責任在哪一方就由哪一方承擔,若雙方都有責任,則起訴費用由兩方承擔。
【法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五十五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