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開店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和證件
一、開店需要什麼手續
1、開店需要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需要健康證。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簽、說明書的內容負責。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生產日期、保質期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二、辦理營業執照需要提交材料有什麼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經營場所證明;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