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手房過戶賣方需要交什麼費用
法律分析:二手房賣方應交費用:
1、交易手續費:交易手續費按每平方米計算,5元/平方米, 賣方承擔50%費用;
2、合同印花稅:按照房屋產權轉移的成交金額的0.05%繳納;
3、房地產經紀費(中介費):按房屋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買賣雙方付費總和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4、轉產費:如果房屋是使用權房,則必須轉成產權房才能進行交易,所有費用由賣方獨自承擔。轉產費一般由房屋所在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根據房屋朝向、房齡、業主工齡等因素進行評定;
5、出售二手房還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如果賣方能夠提供完整、准確的有關憑證,能夠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應採取查帳徵收,依應納稅所得額的20%計征個人所得稅;對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確的有關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應採取核定徵收,稅率暫定為計稅價格的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貳』 出售二手房賣家需要交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賣二手房需要承擔的費用:
1、交易手續費;
2、合同印花稅;
3、房地產經紀費(中介費);
4、轉產費:如果房屋是使用權房,則必須轉成產權房才能進行交易,所有費用由賣方獨自承擔。轉產費一般由房屋所在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根據房屋朝向、房齡、業主工齡等因素進行評定;
5、出售二手房還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