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債務糾紛案件律師費怎麼收費
法律分析:律師辦理債權債務案件的收費標准,由於地域的差異,各省市的收費標準是不盡相同的,綜合各地的收費狀況,其一般具體的收費標准,如下:一、代理債權債務案件的收費標准:(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二)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4-6%;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3-5%;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2-4%;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1-3%;1000萬元以上:1-2%。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