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際海運DAP包含哪些費用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條件(加填指定目的地)它是2010通則的新術語,取代了DAF,DES,DDU,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運方式及海運。
香港DAP包括出口貨物時報關手續費,貨物裝船所需的各種費用,運費,不含卸貨,不含進口清關費用,賣方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DAP的條款約定如下:目的地交貨,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是指在指定目的地,將到達的運送工具上准備卸載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屬於賣方交貨,賣方負擔貨物運至指定地的一切風險。當事人最好能清楚地列明約定目的地內的地點,因為至該地點的風險均由賣方承擔。
2. DAP什麼意思,是DDU嗎稅金是買方付嗎
DAP:《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新增的2條術語之一。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類似於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個術語,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准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的到達車輛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運方式及海運。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縮寫Incoterms® 2010) 是國際商會根據國際貨物貿易的發展,對《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修訂,2010年9月27日公布,於2011年1月1日實施。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刪去了《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4個術語: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邊境交貨、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貨、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碼頭交貨、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稅交貨,新增了2個術語: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貨。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個術語,DAT取代了DEQ,且擴展至適用於一切運輸方式。
修訂後的《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取消了「船舷」的概念,賣方承擔貨物裝上船為止的一切風險,買方承擔貨物自裝運港裝上船後的一切風險。在FAS,FOB,CFR和CIF等術語中加入了貨物在運輸期間被多次買賣(連環貿易)的責任義務的劃分。考慮到對於一些大的區域貿易集團內部貿易的特點,規定,Incoterms® 2010不僅適用於國際銷售合同,也適用於國內銷售合同。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共有11種貿易術語,按照所適用的運輸方式劃分為兩大類:
第一組: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的術語七種: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 工廠交貨
FCA(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
CPT(carriage paid to) 運費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運費/保險費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
DDP(delivered ty paid) 完稅後交貨
第二組:適用於水上運輸方式的術語四種: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裝運港船邊交貨
FOB(free on board) 裝運港船上交貨
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運費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3. DAP條款包含什麼費用
DAP(delivered at place) 是一個貿易術語,即目的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後,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該術語出自INCOTERMS 2010。
在DAP貿易術語下,費用的劃分,賣方備貨出口清關等一切費用自負,然後還要負責該貨物的運輸費用和保險費用,有關該貨物的一切費用。直到貨物達到合同指定地點。
賣方在指定目的地交貨,但賣方不負責將貨物從到達的運輸工具上卸下,這一點與INCOTERMS 2000中的DAF、DES和DDU類似。買方負責在指定目的地將貨物從到達的運輸工具上卸下,但賣方要保證貨物可供卸載。賣方在簽訂運輸合同時應注意運輸合同與買賣合同相關交貨地點的協調,如果賣方按照運輸合同在指定目的地發生了卸貨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無權向買方要求償付。
賣方對買方沒有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但由於整個運輸過程的風險要由賣方承擔,賣方通常會通過投保規避貨物運輸風險。
如果買賣雙方希望由賣方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以及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包括支付所有進口關稅,則應該使用DDP術語。
4. DAP條款中的 「進口費用」都包括什麼費用
賣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地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在指定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賣方必須必須簽訂運輸合同,向買方發出所需通知,以便買方採取收取貨物通常所需的措施;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出口和交貨前從他國過境運輸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提供商業發票或相等的電子信息。
買方承擔的費用包括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後的一切風險和費用。承擔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DAP對賣方沒有不利的地方。
(4)dap費用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DAP(delivered at place) 是一個國際貿易術語,即所在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後,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該術語出自INCOTERMS2010。
要注意由於賣方承擔在特定交貨地點交貨前的風險,買賣雙方應盡可能清楚地訂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貨地址,最好能具體到指定目的地內特定的點。如果沒有約定特定的交貨點或該交貨點不能確定,賣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賣方對買方沒有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但由於整個運輸過程的風險要由賣方承擔,賣方通常會通過投保規避貨物運輸風險。
如果買賣雙方希望由賣方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以及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包括支付所有進口關稅,則應該使用DDP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