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醫療費用有什麼條件限制嗎
符合需要墊付喪葬費、搶救費用的規定條件的主要有三類條件限制:
1、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一般限額為1萬元)。
2、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
3、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此外,因電動自行車或其他非機動車輛導致道路交通事故也在救助之列。
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17條第十七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這項制度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制度的補充,旨在保證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強險制度和侵權人得到賠償時,可以通過救助基金的救助,獲得及時搶救或者適當補償。
建立這項制度,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在制度設計上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充分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關愛和救助,是一種新型社會保障制度,對於化解社會矛盾、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1)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申請書如何寫:
一、提供材料
申請墊付搶救費用的,應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搶救墊付申請書;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害人急診和住院病歷資料復印件;
3、由受害人近親屬申請的,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明、近親屬證明或公證書。
申請墊付喪葬費用,應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喪葬墊付申請書;
2、受害人的死亡證明;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屍體處理通知書》;
4、火化通知書;
5、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明、近親屬證明或公證書。
申請家庭特殊困難一次性經濟補助的,應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家庭特殊困難一次性經濟補助申請書;
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關於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人無力賠償的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害人急診和住院病歷資料復印件,或受害人死亡證明;
5、申請人家庭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關於家庭特殊困難的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貳』 交通事故搶救費用超過保險公司責任限額的由誰墊付
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