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單位交的醫保怎麼報銷
想要報銷醫療費用,只要在去醫院看病治療或者去指定葯店購葯的時候帶上醫保卡和本人的身份證就可以報銷了,而且現在不少地方醫保卡都和社保卡已經合並成一卡通,所以直接帶上社保卡也可以報銷。
若是幫別人去指定葯店購葯,除了出示對方的身份證、醫保卡/社保卡之外,還需要出示本人的身份證,並需要由葯店登記備案。
如果是住院治療,可以在出院的時候帶上主治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書去門診收費處蓋章生效,然後再帶上住院通知單、住院押金條收據等住院材料,以及本人的身份證、醫保卡/社保卡到醫院收費結算處現場辦理報銷即可。
拓展資料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2019年11月,安徽首批422個病種及支付方式公布,從2020 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群眾在省屬18家醫院就醫時,將有統一的支付標准。
一、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
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
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二、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
醫療保險通過徵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
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於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四、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
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系,有利於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五、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❷ 如何實現合理的預算管控與費用報銷
企業對於如何通過更有效的手段來實現合理的預算管控與費用報銷,有著非常迫切的渴求。如何讓企業的預算管控與費用報銷不再是紙上談兵,能有效配合企業的發展等一些列問題長期以來困擾著企業管理者。
通過對多家企業面臨的費用管理難題進行分析,設計出了企業預算管控與費用報銷解決方案。
該解決方案立足於兩個方面:1.預算管理;2.費用控制。同時,又將這兩方面進行有效結合,在預算的范圍內實現費用的控制,其中包含兩個維度:1.部門維度:對部門的日常費用進行管理;2.項目維度:對項目的費用進行管理,無論項目的預算是歸屬在部門預算中,還是獨立進行核算,該解決方案都可覆蓋。
預算管理
預算管理從預算的編制、預算的審核、預算的執行、預算的變更與追加、預算執行情況等多個方面,實現閉環式管理,並能夠有效支持企業從上而下、從下而上的預算編制方式。其預算精細度非常高,甚至能支持企業將某類費用的預算分解到個人,如某部門不同員工的不同交通費額度。
從控制方式來講,對於企業中不同的費用,可採用剛性控制、彈性控制、軟性控制等多種方式,為不同類型費用的綜合性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費用管理
費用管理通過與預算的結合,使得費用全部在預算的范圍內發生,並能及時讓管理層掌握到相關信息,對於預算的超支有著很好的預警效果。同時,根據相關的報銷標准、差旅標准,更精細地控制員工的日常及差旅費用,使每一筆費用的發生,都在預算與標準的雙重控制下,面面俱到,而不會再出現類似在預算范圍內超出員工個人標准,或符合個人標准但超出預算的情況了。
最後,結合預算與支出情況,形成統計圖表,供決策分析使用。
案例介紹
某國內大型系統集成服務提供商,獲得並保有多項國家重大項目所必備的頂級資質,在所涉足的智能交通、軌道交通、數字化水務(水/污水自動化系統)、智能建築、數字化醫療、公用工程等行業的系統集成項目中處於優勢地位。
由於該企業智能集成化項目屬於大規模、長周期項目,因此對於項目的質量、費用的控制要求,也就愈發嚴格。但企業通過一段時間的ERP預算管理後,收效甚微,難以管控項目的費用及相關成果交付物,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 項目預算包含在部門預算內,制定月度預算,錄入到ERP系統中,然而在費用實際發生時,並不按照預算執行,而是實報實銷,使得預算失去了管控意義;2. 項目預算包含在部門預算內,費用發生時,既屬於部門費用,又屬於項目費用,混淆不清,權責不明,經常發生預算佔用的情況,管理層也無法快速地了解到項目的費用情況;3. 作為項目型企業,項目的費用沒有單獨管理,在核算項目KPI時數據不準確;4. 公司出台了項目交付物的交付要求,但是缺少相關強制手段,導致交付物提交的效果不理想、不及時;5. 以月度的時間單位對項目進行管理,不能直接地分析出項目各個階段發生的費用情況;6. 項目費用報銷時沒有結合預算,使得審批層無法快速了解到費用發生的合理性,對於項目預算的使用情況也無法查詢,需要到財務部進行數據整理後才能獲得,影響了項目風險的控制及利潤的分析。
基於以上這些問題,該公司意識到必須優化管理理念,使用信息化的管理工具,才能徹底解決長期以來項目合同額高,但是費用額度居高不下,項目利潤非常低的現象,以實現粗放型成長向集約型成長企業轉型。企業希望通過信息化建設,有效地改善因為數據傳遞、交付物管理、預算及費用控制、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不足帶來的效率和質量問題。
❸ 醫保中自費和自付是什麼意思
深入解析醫保中的自費與自付:您的醫療花費是如何分攤的?
在我們的醫療保障體系中,醫保費用的支付方式分為自費和自付兩部分,它們是個人醫療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理解這兩者,能幫助您更有效地管理個人醫療賬單。讓我們來詳細解讀一下。
自費部分
這部分指的是醫保報銷范圍之外的費用,通常包括非基本保險覆蓋的項目。例如,丙類葯物(如國外進口特效葯)和掛號費(如微信支付的6元掛號費)等,這類費用需由參保人全額承擔,因為它們不屬於醫保報銷的范疇。
醫保范圍內
1. 分類自負:在醫保報銷范圍內,個人需要支付一部分比例或差額,比如乙類葯品中的10%。這部分費用有時被稱為「自付二」。
2. 醫保基金支付:在醫保結算范圍內,醫保基金會支付大部分費用,比如發票上的「統籌支付」或「附加支付」,這部分通常是根據政策規定的報銷比例。
3. 個人自負:剩餘的費用在醫保基金支付之後,參保人還需要承擔的那部分,包括起付線以下、共負段個人承擔的部分,以及封頂線以上的部分,這些通常稱為「自付一」或「自負」。
以上海醫保政策為例,政策在不斷優化,例如2020醫保年度,統籌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額提高到55萬元,可見政策對個人負擔的減輕。具體到個人,例如30歲的在職職工,醫保報銷如何運作:
1. 門診費用:一次25元的門診,掛號費6元自費,診查費19元則由醫保賬戶支付。第二次門診,如果檢查費700元,超過賬戶余額,直到超過1500元起付線才進入醫保報銷范圍。
2. 住院費用:如果花費5000元,起付線以下1500元,個人賬戶歷年結余支付700元後,剩餘800元需要現金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醫保基金支付85%,個人支付15%。如果賬戶余額用完,這部分現金費用需要由個人承擔。
總結來說,醫保報銷的自費和自付部分對醫療費用的分攤至關重要。理解了這個機制,您就能更好地規劃個人醫療預算,確保在需要時能夠得到妥善的醫療保障。希望這個解讀能幫您解開醫保費用的迷霧。
❹ 無發票但有真實支出怎麼報銷
無發票但有真實支出,可通過以下幾個方法報銷:
1、從利於操作出發,減輕了納稅人辦稅負擔、保障了納稅人合法權益。簡單說企業請師傅修個電腦、招待客人買個水果、疏通下水道等等零星支出不必再要求對方到稅務局代開發票才能報銷;
2、對於企業與其他企業、個人的共同支出,採取分攤方式的,取得外部憑證的一方以外部憑證和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共同支出的其他企業塌此以取得外部憑證一方開具的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簡單來說,有發票不代表能成功報銷;相反,沒有發票也並非不能報銷。實際工作中,真實發茄衫豎生的費用,要申請報銷,發票也不是什麼難題。
沒有發票也可報銷
長期掛賬的其他應收款怎麼平賬,建議如下:
(1)由責任人提供發票來報銷,如果提供不了發票,公司認可這筆費用的,可以對費用暫估入賬,但要提供相應說明作為證據。暫估入賬的費用在納稅申報時要做調整,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
(2)如果無法證顫大明費用真實發生了,其他應收款又確定收不回來,可以計提壞賬准備。當然壞賬准備同樣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
普及兩個概念:①沒有發票能不能報銷;②費用能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這倆個概念是不一樣的。費用發生了且能提供佐證的,有沒有發票沒關系,會計都應將之作為費用處理。稅務要求更嚴格,不僅要求費用必須真實發生,還需要提供發票做佐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第二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
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
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發票管理
規定使用發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製、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
(三)拆本使用發票;
(四)擴大發票使用范圍;
(五)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
稅務機關應當提供查詢發票真偽的便捷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