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撞人後車主需不需要向傷者賠償
一、車撞人後車主需不需要向傷者賠償
1、車撞人後車主有責任的則需要賠償,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1、肇事者對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損害,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中索賠包括:醫療費用、住院費用及其伙食費、誤工費用等等,若導致被害人受到嚴重傷害或者嚴重殘疾的情況,受害方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後續康復護理治療費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導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賠償搶救的相關費用外,還要賠償相應的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和對其受害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過與侵害人協商約定相應的賠償費用,也可以請求交警部門或者調解委員介入調解,若調解無效,則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訴至人民法院。
⑵ 開車撞傷人車主承擔哪些費用
開車撞傷人車主承擔的費用,具體如下:
1、醫療費:需要根據醫院出具的收款憑證,並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來確定;
2、誤工費:需要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還有受害人的收入狀況來確定;
3、護理費:需要參考當地護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
4、交通費:以發生的實際金額為准;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考當地國家機關的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標准;
6、營養費:參考醫院的意見來確定;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等級,按照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8、殘疾輔助器具費:參考適用器具的合理標准來計算;
9、喪葬費:參考所在地上一年職工,6個月平均工資標准來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⑶ 車撞人主責保險怎麼賠償
在車主承擔主責的車輛撞人事宜中,賠償通常由交強險與商業險共同負擔。
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對死亡、殘疾及醫療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 18 萬元、1.8 萬元及 0.2 萬元的賠償;
超出部分,則依據商業三者險合同比例進行賠償。
如車主未購買商業三者險或賠償金額超過該險種限額,則剩餘部分由車主自擔。
賠償項目涵蓋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營養費等。
具體賠償金額需結合傷者實際損失、事故責任比例及保險合同約定而定。
理賠過程中,務必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如醫療票據、診斷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