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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房子需要哪些費用

發布時間: 2025-03-01 05:00:36

1. 購買新房子都需要交哪些費用

1、契稅,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

2、印花稅,購房總價的0.05%。

3、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多數地方是2%。

4、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5、交易手續費:住宅3元/平米;非住宅11元/平米。

6、房屋登記費: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7、證照印花稅:5元/本。

8、工本費:10元/本。

如果按揭,還需要以下費用:

1、評估費,購房總價的0.2-0.5%。

2、保險費,購房總價乘以貸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證費,貸款額乘以0.03%

4、抵押登記費,100元。

(1)訂房子需要哪些費用擴展閱讀:

新房交易稅費是指購買新房時候應該交的費用,新房交易稅費只有契稅,首套房90平以下1%,90平以上1.5%,再就是維修基金,開口費等;新房首套房要交的稅務大概在房產總價的1%。

參考資料:網路-新房交易稅費

2. 買房子要交哪些費用

一、買房子要交哪些費用
1、買房子要交費用如下:
(1)首付。首付比例最低為百分之20或百分之30;
(2)契稅。面積在90平及以下,首套房、二套房契稅為百分之一。首套房面積在90平以上,契稅為百分之1.5;
(3)房屋維修基金;
(4)物業費。新房交房時,需要繳納一年的物業費。另外,供暖的城市,還需要繳納取暖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買房子要注意哪些問題
買房子要注意:
1、了解開發商背景和資質。選擇有實力的開發商很重要,正規的開發商在房屋質量,合同簽署,產權辦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2、社區周邊的大環境和配套。市政的發展方向直接影響樓盤的升值;
3、社區內部規劃。比如說,供暖轉換站,垃圾處理房,車庫出入口,配電間等位置對所選房屋是否有影響,還有樓宇的部署,有沒有再建的可能,樓間距及採光的影響;
4、投資業主要分析社區內及周邊居室數量比例,自住業主看個人需要。

3. 房子交房時需要交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新房後交房時需要交,契稅、住房維修基金、房屋產權登記費、證照印花稅、工本費。

1、契稅: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房屋產權登記費: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4. 新房收房時還要交哪些費用

一般交房時,會涉及以下費用需要繳納:

1、開發商費用

①新房交房時,首先要交的費用是開放商的房款尾款,不交房款尾款,開發商是無法履行合同約定把房子交給你的。

②補、退面積差額。雖然在入住以前,我們已經知道房屋的面積,但在辦理入住手續以後,還需要對房屋的實際面積進行實際測量,補、退面積差額。

③裝修變更費用。家裡做過裝修的應該都知道,在房屋裝修前,如果房屋內有變動,是需要提前跟開發商說明。開發商會根據情況收取費用並跟你簽訂協議的。

2、物業管理費

所有新房入住,物業管理費是必須交的。一般來說,需要提前付一年的管理費給物業。這個算是給物業公司一個小區內環境建設和養護的啟動資金,說白了就是保證金。

3、稅費

①契稅是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收費標准來收取的。按照杭州現行政策下首套房稅費的計算方式是按照網簽合同價格的1%、1.5%繳納: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第二套房,契稅稅率2%。

②公共維修費用也是按國家指定標准收費的,住宅維修按2%徵收,非住宅按1%徵收,商品住宅50~70元/㎡不等,這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收取。

4、其他費用

①停車費、門卡押金。有些高檔住宅,因為設施比較完善,會收取停車費和門卡押金。

②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辦證時才會收取,一般來說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③證照印花稅:5元/本

④工本費:10元/本

具體的繳納費用,收房前開發商會電話告知。

5. 交房時需要交哪些費用

交房時需要交,契稅、住房維修基金、房屋產權登記費、證照印花稅、工本費。
1、交房的時候還要交契稅、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面積測繪費等其他費用。契稅是購買房屋的時候必須要交的一筆費用,但是根據購房者的情況不同,購房者在交契稅的時候享受的優惠也不相同,通常契稅這筆費用跟購買的房子的房價成正比例收取,它也是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標准收取的,故而一般不存在糾紛。維修基金其實就是大家口中常說的房屋維修基金或者是大修基金,維修基金遵從錢隨人走的原則,所以購買二手房的時候通常是不用交的。
2、購房者在交房時還需要交哪些費用
具體新房交房稅費如下:
(1)、契稅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
(3)、房屋產權登記費
(4)、證照印花稅
(5)、工本費
3、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除了房款之外,實際上交房時我們還需要向開發商繳納以下的幾種費用:
(1)、房款尾款:根據雙方合同約定。一次性付款客戶,可以忽略。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收房人可以向自願繳納,但不強收。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4、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這個是個大問題,物業關乎我們以後的生活品質。我們在交房時還需要向物業繳納這些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3)、停車管理費
(4)、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5)、裝修管理費
(6)、垃圾清理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6. 買新房要交哪些費用

買新房需要交的費用有:契稅、印花稅、房屋維修基金、交易手續費、房屋登記費、工本費、證照印花稅。

1、契稅。按照房屋總價的適用稅率來繳納契稅,一般稅率為3%-5%,不同地區的稅率會有所不同。

2、印花稅。按照房屋總價的0.05%繳納印花稅。

3、房屋維修基金。按照房屋總價的2%繳納,有的地區是按照3%繳納費用的。

4、交易手續費。與房地產公司進行交易時,需要按照房屋的面積來交交易手續費,繳納標準是住宅3元/平米,非住宅11元/平米。

5、房屋登記費。每套房屋過戶到自己的名下,都需要交房屋登記費,住宅用房屋需要交80元/套的房屋登記費,非住宅為550元/套。

6、工本費。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後,會有房產證作為憑證,而房產證需要工本費10元/本。

7、證照印花稅。房產證也需要繳納印花稅,繳稅標准為5元/本。

(6)訂房子需要哪些費用擴展閱讀: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