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審計費計算公式
工程造價審計費通常由兩部分構成,具體如下:
首先是基本審計費,它基於單項工程的總投資額來計算,不論實際審計結果是否減少或增加投資額,都需要支付這部分費用,它起到一種保底的作用。
其次是審減(增)額審計費,這部分費用是基於審減額或審增額與允許差額之間的差額來計算的。例如,對於一個投資額為100萬元的項目,審計結果顯示審減額為8萬元,允許差額為5萬元,那麼審減余額就是3萬元。假設審計費率為6%,那麼計算方式如下:100萬元*0.6%+3萬元*5%=0.6萬元+0.15萬元=0.75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通常基本審計費由投資方承擔,而審減(增)余額審計費則由編制方負責支付。
在實際操作中,審計費的具體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可能會因項目具體情況及合同條款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在簽訂合同時詳細約定。
另外,對於大型項目,可能會有更復雜的審計費計算方法,如分段計演算法,即按照不同的投資額度或不同階段的審計結果來分別計算審計費。
此外,審計費的支付方式也多種多樣,除了直接支付現金,還可以通過其他形式,比如提供審計服務的折扣或優惠等。
總之,工程審計費的計算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根據具體項目和合同條款來確定。
② 審計審增部分怎樣收費
工程造價審計收費通常採用基本收費+追加收費兩部分組成,基本收費一般定為建設單位送審總造價的0.1--0.3%左右,追加收費一般定為中價機構審減金額的4--9%左右。審計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在工程投資中單獨列支。
比如一個送審1000萬的項目,業主和審計單位談好按2%支付審計費,那麼審計在這塊里可以拿到1000*2%=20萬,如果審核後是960萬,1000/960-1=0.0417,沒超出5%,那麼審計只能拿到20萬。
基本定義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託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准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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