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起訴開發商不給辦理房產證的案件訴訟費是多少
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的規定,訴訟費在50-100元左右。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訴訟費交納辦法的規定,對於涉及財產案件的訴訟請求的訴訟費是按比例繳納的。但對於其他非財產性訴訟請求的訴訟費,是按照按件收費的。由於起訴房地產公司辦理房產證這樣的案件,是不涉及財產爭議的,只是涉及合同條款的履行和違約,因此符合國務院簽署的訴訟費繳納辦法規定中規定其他非財產性案件,每件交納50~100元的范圍,因此如果想起訴房地產公司辦理房產證,訴訟費要向法院繳納50~100元。
以江蘇省某判決為例,原告以:涉案房屋系x房地產公司建造,且登報向社會不特定多人公開銷售,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商品房要件;x房地產公司並未在合同中表明土地為工業用地,有故意隱瞞之嫌,理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合同中「職工宿舍」只能表明房屋使用功能,無法推論出土地的性質問題;簽訂合同時,x房地產公司多次保證一兩年內辦證,無需繳納任何費用;房屋的價款已經涵蓋了所有費用,再需繳納的也只是一些工本費、印花稅等費用;被上訴人已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權證(大產權證),具備分戶辦證條件,請求法院要求辦理房產證,法院判決,二審案件受理費80元,由上訴人負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⑵ 起訴房地產公司一般收多少費用
1、起訴房產糾紛的費用如下:一萬元以內的按照50元收取,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費用隨著金額不同也不同。
2、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⑶ 房產糾紛起訴費用需要多少
在處理房產糾紛時,起訴費用是當事人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費用主要分為兩部分,分別是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案件受理費的繳納標准根據爭議金額的不同而有所區別。當爭議金額未達到10000元時,每件案件需繳納50元。若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但不超過5萬元,則需按爭議金額的4%繳納;若超過5萬元但未滿10萬元,則按3%的比例繳納;當爭議金額介於10萬至20萬元之間時,按2%繳納;若爭議金額超過20萬元但不超過50萬元,則按1.5%的比例繳納;超過50萬元但未滿100萬元的部分,需繳納1%;而超過100萬元的爭議金額,則按0.5%的比例繳納。
除此之外,當事人還需支付其他訴訟費用,這些費用涵蓋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等。同時,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補貼也需要支付。若採取了訴訟保全措施,還需繳納申請費,並可能需要支付實際支出的費用。此外,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的實際支出費用也應由敗訴方承擔。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可能對訴訟費用的具體規定有所差異,建議在起訴前詳細咨詢當地法院或律師,以確保准確了解所有相關的費用。
⑷ 起訴房產糾紛程序和費用有哪些
(一)訴訟收費標准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個是作為基礎費用的案件受理費,另一個是剩下的各類訴訟輔助費用。涉及到房屋產權類的案件是財產類別的案件之一,案件受理費將會根據爭議的款項數額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收取:若爭議款項數額未滿1000元人民幣,那麼每件案件需繳納50元;若爭議款項數額在1000至50000元之間,則需按照4%的比例繳納;若爭議款項數額在50000至100000元之間,則需按照3%的比例繳納;若爭議款項數額在100000至200000元之間,則需按照2%的比例繳納;若爭議款項數額在200000至500000元之間,則需按照1.5%的比例繳納;若爭議款項數額在500000至1000000元之間,則需按照1%的比例繳納;若爭議款項數額在1000000以上,則需按照0.5%的比例繳納。除此之外,還需要支付其他訴訟輔助費用,如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出庭所需的交通費、住宿費及誤工補貼;申請訴訟保全措施所需的申請費以及實際支出的相關費用;執行判決、裁定或調解協議所需的實際支出費用等等。
(二)起訴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明確被告的身份信息。如果被告是個人,可以前往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列印戶籍證明;如果被告是單位,可以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其次,撰寫民事訴訟狀。在訴訟狀中應詳細說明當事人的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了保證判決能夠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再次,提交訴訟狀和相關證據。准備工作完成之後,將訴訟狀和相關證據提交給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庭的法官會在七天之內告知您是否立案。
然後,舉證。立案成功後,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有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將不會被質證。
最後,開庭審理。立案成功後,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並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務必准時到達法庭,若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人民法院有權裁定按照撤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