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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患者住院費用如何報銷

發布時間: 2025-03-26 14:25:24

『壹』 異地住院醫保如何報銷

1、參保人員攜帶異地就醫醫院出具的出院小結、發票、用葯明細表、單位出具的異地就醫證明到本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報銷。
2、對於住院費、葯物費等可以直接到就診醫院醫保辦公室辦理結算手續。
3、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貳』 醫保異地就醫如何報銷

法律分析:異地就醫報銷方式主要有兩種:
1、先墊付後報銷。先墊付後報銷是當前比較普通的異地就醫報銷方式,由患者自己先承擔全部的醫療費用,然後再攜帶住院證明,及相關票據等資料到參保地所在的醫保局辦理報銷。2、直接結算。目前國家醫保局正在重點推進醫保異地直接結算工作,我們在異地支付門診或住院費用時,只要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結算個人負擔的費用,醫保負擔的費用由醫保局和醫院直接結算。
在異地就醫報銷需要先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異地就醫備案的渠道很多,線上線下都可以進行辦理,具體如下:1、線下備案:異地就醫人員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社保卡等相關的材料到參保地所在的醫保經辦部門辦理異地就醫備案。2、線上渠道:線上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渠道比較多,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國家醫保局官網、官方微信公眾號或小程序等方式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