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強險什麼情況下可以用
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符合交強險賠償范圍的可以使用交強險賠償。
交強險屬於國家強制投保的險種,未投保的話車輛不允許上路。不過,交強險理賠有一定的限額,若是車主需要更高的保障第三者的保額,可以投保商業車險第三者責任險。
拓展資料:
以下情況交強險免賠:
(一)交強險均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2.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3.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4.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交強險對醫療綱用負責墊付,對其他損失和費用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況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2.駕駛人醉酒的;
3.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4.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交強險辦理流程:
1.車主攜帶有關證件到具備經營強制保險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
2.在保險公司的指導下,如實填寫投保單。
3.保險公司經辦人員驗車、驗證、保證承保車輛的保單內容與行車證、實際車輛信息相符。
4.根據車輛的使用性質、實際情況確定保險費額。保險人對投保單進行審核、強制保險的保費標准、限額。
5.保險人根據投保單內容,通過保險、公安交通違章記錄信息平台查詢投保車輛違法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確定對投保車輛的保費上浮和下浮幅度。
6.保險人根據核實無誤的投保單,將投保信息錄入微機。
7.投保人一次交清保險費。
8.保險人列印強制保險單、費率浮動告知書、保險標志、保險發票後交給客戶。
9.投保人對保險單內容審核無誤後,將保險標志粘貼於前擋風玻璃規定處,無前擋風玻璃的,將便捷式保險標志隨身攜帶。
10.保險公司按規定、日期將保單歸檔,並定期對客戶進行回訪。
11.發生車輛轉讓及發動機號、牌照號等車輛信息發生變化的,請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變更手續。
⑵ 營運車輛交強險
法律分析: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根據《交強險條例》規定,一般情況下,交強險價格是由該車的用途和座位數量來決定的,交強險價格與許多因素相關。初次購買交強險與再次購買交強險的價格有可能出現不同。再次購買交強險與是否出險等因素有關。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⑶ 怎麼用交強險不用商業險
在發生交通理賠後,先由交強險進行賠付,交強險賠償不足部分有商業保險的,由商業保險進行賠償:1、根據《機動車車輛損失險保險條款》第五條在本合同的保險期間內,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險車輛損失(以下稱:保險車輛損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責賠償;2、第六條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採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費用(以下稱:施救費用),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責賠償;3、第七條應當由事故的其他責任方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的部分(以下稱:交強險賠付),本公司不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