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項目總投資由哪些部分組成
工程項目總投資由哪些部分組成
工程項目總投資主要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建築工程費用:包括土地購置費、場地平整費、地基處理費、房屋建築費、安裝工程費等。
設備購置費:包括設備原價、運雜費、運輸保險費、采購及保管費等。
安裝工程費:包括設備安裝費、工藝設備購置及安裝費等。
工程其他費用:包括建設單位管理費、勘察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建設單位臨時設施費、工程監理費、工程保險費、辦公和生活傢具購置費等。
基本預備費:用於彌補工程概預算編制中難以預料的費用。
漲價預備費:用於彌補工程造價增長的費用。
綜上所述,工程項目總投資由建築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安裝工程費、工程其他費用、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等部分組成。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建築工程的總投資應當包括建築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安裝工程費、工程其他費用等。同時,該法還規定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建築工程的投資實行估算、概算、預算、結算和決算等全過程的管理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