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費是怎麼算的
電費分倆種,一種是插卡的電表,一種是智能的新款電表。
插卡的欠費就停電。
智能的欠費前,余額低於10/15/20/元(各地方不同)時,系統會發送簡訊的。欠費後,首先會有簡訊通知,如果還沒繳,過幾天會有人工打電話通知繳電費。如果再不繳,就會停電,欠費停電後,在來電必須通過人工開通。
有關欠費停電時間的法律規定: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39條規定:
逾期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企業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電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具體比例由供用電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超過30日,經催交仍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企業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
依據該條規定,當用電方逾期未交付電費,即欠費時,供電企業不能立即停止供電,而要等到用電方拖欠電費30日以後,才可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停電。
⑵ 插卡電表超三檔電為什麼下次交要扣錢。交500元只刷卡260元電費
電費的計算方式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讓居民感到困惑。例如,當使用插卡電表且之前超出三檔電量時,下一次交費時可能會扣除額外的電費。這次,居民交了500元,但只刷卡記錄了260元的電費,剩餘的錢被用於補足超出三檔電量的部分。
具體來說,這次交費的260元電費中,包含了一度電比一檔電貴幾角錢的差價。以山東地區為例,一檔電價為0.5469元/度,二檔電價為0.5969元/度,三檔電價則為0.8469元/度。這意味著,超出一檔和二檔的電量,每度電需要支付更高的費用。
因此,當居民補繳超出三檔電量的差價後,剩餘的錢就不足以覆蓋實際使用的全部電量,只能記錄部分電費。剩餘的費用則需在下一次交費時繼續補繳。這種計算方式是為了確保電費的合理分配,避免出現用電量大但未交足費用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計算方式雖然可能讓部分居民感到不滿,但也是一種公平的電費收取機制。通過這種方式,可以確保所有居民按照實際用電量支付相應的費用,從而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
此外,如果居民對電費計算方式有疑問,建議及時聯系當地電力公司進行咨詢,以了解具體的收費標准和計算規則。電力公司通常會提供詳細的解釋,幫助居民更好地理解電費計算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