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開暖氣需要報停嗎
暖氣不用的時候,肯定是需要報停的
因為不主動去報停會產生很多的滯納金,滯納金基本上要多交暖氣的百分之三十的費用,所以不想交滯納金的話,建議還是去報停
暖氣,指我國北方以及年均氣溫低的國家地區冬季用來禦寒的設施。廣義的指讓大家得到採暖需求的產品和方法,是通過熱源加熱熱媒再加熱空氣形成熱交換後增加環境溫度的產品。
北方常見的暖氣設施為水暖方案,實際上最早的設計需求主要來源於在氣溫會達到0℃以下的地區在冬天時自來水管凍結,藉由此現象而產生的應對策略。簡而言之,暖氣是城鎮居民供水需求的配套服務或者附帶作用。
暖氣狹義上是指一種集中供暖設施。它由管道(即暖氣管)將鍋爐產生的蒸汽或熱水輸送到房間或車體內的散熱器(即暖氣片),散出熱量,使室溫增高,然後流回鍋爐重新加熱、循環。有規則規定供暖用水必須使用干凈水以利於人民健康。供暖必須使用干凈水以利於環境。供暖必須使用干凈水以利於供暖企業形象。
有時也將「暖氣片」稱作「暖氣」。中國秦嶺-淮河以北的城市(陝西北部、河南北部、山東、河北、北京、天津、山西、甘肅、青海、寧夏、內蒙、新疆大部、黑龍江、吉林、遼寧等),都建有全城規模的暖氣管道網路,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公司運營,在冬季提供集中供暖服務,服務水平、收費標准和供暖起止日期,在各地各有不同。
秦嶺-淮河以南的城市,一般沒有全城規模的暖氣網路,但存在較小規模(如一個住宅小區內、一個校園內、一個廠區內)的暖氣網路。
集中供暖的好處較為明顯,供暖效果好,資源利用率高,平均成本較低。缺點主要有:住戶沒有選擇權,也無法調節溫度高低;高層住戶的供暖效果相對較差,收費卻相同;部分住戶欠費,但暖氣卻照常使用,有欠公平之嫌(針對此點,個別地區已經開始將管網設施改造為每戶一閥,拒絕為欠費住戶供暖)。
法律依據:
《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 熱價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由省(區、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經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熱價定價機關)制定。
經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熱價,具體工作由其所屬價格主管部門負責。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價格主管部門管
理熱價。
具備條件的地區,熱價可以由熱力企業(單位)與用戶協商確定。具體條件和程序另行制定。
第八條 城市供熱價格由供熱成本、稅金和利潤構成。
(一)供熱成本包括供熱生產成本和期間費用。供熱生產成本是指供熱過程中發生的燃料費、電費、水費、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工資以及其它應當計入供熱成本的直接費用;供熱期間費用是指組織和管理供熱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二)稅金是指熱力企業(單位)生產供應熱力應當繳納的稅金。
(三)利潤是指熱力企業(單位)應當取得的合理收益。現階段按成本利潤率核定,逐步過渡到按凈資產收益率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