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實習生扣五險一金嗎
法律分析:要扣五險一金。按照國家勞動保障政策內容規定,員工在入職第一天起,用人單位就有為其繳交各項社保的義務,不管是不是在實習期。實習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說,實習期同樣屬於勞動關系的存續期間,因此,實習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⑵ 公司的實習生需要交保險嗎試用期的員工需要交社保嗎
在我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
網友咨詢:
現在是實習期,但是已經滿公司的試用期了,本來是說要交的,但是後來他們告訴我,還沒有拿到畢業證是不用的,到底是不是這樣啊,合同還要不要簽?
徐永平律師解答:
實習生需不需要交社保。
1、實習生,屬於在校生,並未畢業,還不能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根據國家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屬於單位職工,不能繳納社會保險。
3、因實習階段與用人單位的關系是勞務關系,不是勞動關系,只有勞動關系才可以辦理社保。
4、在職實習期間可選擇性購買意外險,只要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關系,都可以參加繳存社保。
5、社保根據當地政策、企業規定及個人工資來確定繳納基數。
徐永平律師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309號文)明確,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在校學生不受勞動法調整和保護。大學生在實習期間,與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所以一般的單位都不會辦理社保,為降低風險,企業可以為實習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者由學校為學生辦理學生實習責任保險。
徐永平律師補充:
試用期內也要交社保嗎
1、只要在勞動合同成立期間,就要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限被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應當繳納社會保險。
2、應在勞動合同條款之內約定試用期,口頭約定的試用期不予認可,屬於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
3、現在有很多單位之所以口頭約定試用期,不繳納社會保險,的確是有一小部分公司是妄圖逃避法定義務,也不可忽視現在國內工作人員流動性較強,入職一兩個月公司覺得不合適被辭退或主動離職的事例相當普遍。而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手續繁雜,短期內頻繁地入職離職,有些人也不在意是否繳納社會保險。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從簡化工作的角度考慮,很多工作就做的不是很規范。
徐永平律師解析:
由於在實習期間,在校實習生屬於學生身份,用人單位無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但是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承擔一定意義上的僱主責任。根據省高院相關規定,在校學生在實習期間,因履行實習單位指派的任務,受到傷害而發生爭議的,按僱傭關系處理。
故用人單位在使用實習生期間也會存在一定法律風險,例如實習期間實習生發生意外傷害,因此,用人單位可以為實習生購買商業保險,以化解在使用實習生期間的法律風險。實習生如果在實習期間發生意外傷害,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